“特约监察员既是一份至高的荣誉,也是一种沉甸甸的责任。”手捧聘书,南明区兴关路居委会党总支书记代秀英感慨地说道。5月11日,南明区监委第一届14名特约监察员接过沉甸甸的聘书,正式履职“上岗”。
区委常委、区纪委书记、区监委主任田贵参加聘请仪式并为特约监察员颁发聘书。
据悉,建立特约监察员制度,是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统一部署的一项重要工作,也是推进纪检监察体制改革的一项具体举措。南明区纪委区监委合署办公后,监督力量加强、范围扩大,对自身的要求也更加严格。区监委建立特约监察员制度,不仅强化了对监察机关及工作人员的监督,也是对“监督者更要接受监督”的生动诠释。
南明区监委第一届特约监察员来自全区各行各业,通过组织推荐、初步筛选、征求意见、深入考察、组织研究等程序,层层选拔、精挑细选。“14名选聘的特约监察员政治素质强、群众基础好、专业水平高,在联系群众、了解实情、发现问题方面有独特优势。”南明区监委委员欧恒介绍道。
今年1月,南明区监委制定印发了《南明区监察委员会特约监察员工作办法》,对特约监察员工作进行指导和规范,明确特约监察员的职责为:一是对全区监察组织及其工作人员履行职责情况进行监督;二是对所制定的本区监察规章制度、出台重大政策、起草重要文件、提出监察建议等提出咨询意见;三是参加区监委组织的调查研究、监督检查等专项工作;四是宣传监察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成效。总结下来,特约监察员就是发挥监督首要作用的“监督员”,参谋咨询作用的“参谋员”、桥梁纽带作用的“联络员”、舆论引导作用的“宣传员”。
接下来,南明区监委将根据特约监察员专业特长,实行特约监察员对监察机关相关组(室)的挂钩制度,每年特约监察员每人每年参加挂钩组室活动不少于7个工作日。 (文/弋昀 许巧英 图/许巧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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