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導游逼游客掏錢”何時休

2020年01月10日11:11  來源:北京商報
 

大連“黑導游”事件繼續發酵。1月8日,針對網上出現“大連黑導游逼游客掏錢拒退還”視頻一事,大連文旅局發布微博稱,大連市高度重視,立即責成市文化和旅游局成立專案組,聯合相關部門啟動調查。因視頻提供調查信息有限,專案組歡迎廣大網友和知情人士提供更多有價值的信息協助調查。業內人士表示,“黑導游”的背后是低價旅游、強迫消費、隱性購物等亂象,該事件的發生也再次給業界提醒,未來有關部門會加大對此類事件的監管力度。

近日,梨視頻發布一則視頻顯示,有游客在大連火車站附近的紅利旅行社報名咨詢時,工作人表示,“50元一人,包含門票及車費”,其他如獅虎園、潛艇、帆船等項目為自費性質,可選擇性游玩。但游玩途中,導游通過催促、冷落等方式強行要求游客消費自費項目,途中,導游還疑似威脅乘客“早想收拾你”,“就是打人犯法,不然早想打你”。當一名游客交100元現金支付20元餐費時,導游未退還剩下的80元,強制其消費海上項目。該視頻在網絡上引起軒然大波。

據了解,《旅游法》第三十五條明確規定,旅行社或者其從業人員不得通過安排購物或者另行付費旅游項目獲取回扣等不正當利益,不得安排另行付費旅游項目。否則,旅游者有權在旅游行程結束后30日內,要求旅行社為其辦理退貨並先行墊付退貨貨款,或者退還另行付費旅游項目的費用。同時,對於強行安排付費旅游項目的行為,按照《旅游法》相關規定,旅游主管部門應責令改正,沒收違法所得,責令停業整頓,並處3萬元以上30萬元以下罰款﹔違法所得30萬元以上的,並處違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吊銷旅行社業務經營許可証﹔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沒收違法所得,處2000元以上2萬元以下罰款,並暫扣或者吊銷導游証。

北京第二外國語學院中國文化和旅游產業研究院高級研究員王興斌表示,大連“黑導游”事件違反了相關法律法規,損害了消費者權益,有關部門調查之后應該採取措施杜絕此類事件的再次發生。

實際上,針對“黑導游”等事件,文旅部也多次掀起整治風暴,嚴厲打擊此類行為。雖然重拳整治,但也屢禁不止。近年來,全國各地依然有“黑導游強制游客消費”等事件發生,此前,雲南就多次發生過導游強迫游客購買翡翠等事件,此外像廣西、東北雪鄉也均發生過“黑導游強迫游客消費”等事件。

王興斌分析指出,“黑導游”事件之所以頻發,其背后也反映出低價旅游、強迫消費、隱性購物等市場亂象。一方面旅游主管部門要加強監管,從供給端加強對不合理低價游的打擊力度,對於違法違規的旅游產品要堅決依法取締﹔另一方面,還要從市場需求端宣傳、教育游客,不要輕信嚴重違反價值規律的旅游產品,從而減少此類事件的發生。(關子辰)

(責編:顧蘭雲(實習)、陳康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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