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环资“两庭”:以司法力量助推环境资源保护

2020年06月30日14:06  来源:人民网-贵州频道
 
新闻发布会现场。李宇 摄
新闻发布会现场。李宇 摄

人民网贵阳6月30日电(李宇) 6月30日,记者从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的环境资源审判工作新闻发布会上获悉,贵阳环境资源审判庭、法庭成立以来,截至目前共受理环境保护及食药类案件2820件,审结2755件,以司法力量助推环境资源保护。

2007年11月,贵阳法院在全国最先成立专业化环境资源审判机构——贵阳环境资源审判庭、法庭(下称贵阳环资两庭),充分发挥环境资源刑事、民事、行政审判职能作用,用司法力量坚决打击破坏生态环境的犯罪,为生态环境安全和人民群众环境权益提供司法保障。

2015年贵州省被确定为全国开展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改革试点省份以来,贵阳环资两庭积极开展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司法确认及相关诉讼。其中,2017年3月,清镇法院作出全国首例生态环境损害磋商司法确认裁定。2019年1月,贵阳市中院受理贵阳市生态环境局诉贵州省六盘水双元铝业有限责任公司、阮某华、田某芬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组织双方当事人达成调解。以上两案均入选最高人民法院组织评选的人民法院保障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典型案例。

一直以来,贵阳法院始终坚持在环境刑事案件中惩罚犯罪和修复受损的生态环境并重,将生态修复作为对被告人量刑的重要情节予以重点考量。据统计,在贵阳环资两庭的大力推动下,被告人共支付环境修复费用460余万元,专项用于治理环境污染。目前已经恢复林地3428.59亩、补植林木73310株、恢复耕地52.55亩、投放鱼苗531505尾。

近年来,贵阳环资两庭以创新公益诉讼案件执行方式为契机,摸索建立“政府主导、企业主体、公众参与、调解先行、强化服务、司法联动”的非对抗环境社会治理模式,让企业从“被动接受监督”到“自我监督、自我管理、自我约束”,并发挥律师、调解组织在环境治理中的作用,成立生态环境保护人民调解委员会,设立环境保护调解室,妥善解决环境矛盾纠纷。

下一步,贵阳法院将进一步推进环境资源保护审判专业化,重点加强对饮用水源地以及重点生态功能区的司法保护,以及城镇化建设中对各类主体及社会公共利益的均衡保护,为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提供司法保障。

(责编:吴锋(实习)、陈康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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