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南:“三结合”融会贯通学习两规则一规定

2020年04月24日08:44  
 

“我们把学习《纪检监察机关处理检举控告工作规则》作为纪检监察干部政治过硬、业务提升的重要抓手,要求各级纪检监察干部结合政治理论学、业务知识学、自身实际学,在学深悟透、融会贯通、知行合一上下功夫,切实推动《纪检监察机关处理检举控告工作规则》和《监督执纪工作规则》《监督执法工作规定》落地生根、法威彰显。”,近日,黔南州纪委监委采取“三结合”方式,督促干部融会贯通学习两规则一规定。

在学深悟透上,黔南州纪委监委结合政治理论,把学习两规则一规定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及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结合起来,对照十九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和十二届省纪委四次全会部署要求,逐字逐句吃透两规则一规定的精神实质和丰富内涵。

同时,充分发挥领导班子示范引领作用,将《纪检监察机关处理检举控告工作规则》纳入州纪委常委会和理论中心组学习重要内容,要求全体干部边学习边研讨,同时以考促学,做到学深悟透。

“本次学习,将两规则一规定等党纪法规融合在一起学,这种结合业务知识学的形式很实际,同时让我们吃透《纪检监察机关处理检举控告工作规则》作为纪检监察机关处理检举控告基本遵循的重要意义。”黔南州纪委监委信访室干部罗婷匀说。

据了解,黔南州纪委监委在组织综合业务知识学习中对《监察机关举报工作办法》《控告申诉工作条例》不断深入学习,重点掌握《纪检监察机关处理检举控告工作规则》设单章规定实名举报核实办理、诬告陷害查处澄清以及强化内部制约监督的精髓所在,把准检举控告受理范围、办理时限、交办力度等内容,促使纪检监察干部更好树立法治意识、程序意识、证据意识,做到融会贯通。

“除了通过结合学的形式不断增强干部综合业务水平,我们还要求各级纪检监察干部立足工作实际,对照《规则》开展全面自查,以‘学’助‘纠’、以‘纠’促‘学’,严格规范和优化处理检举控告的接收、受理、办理、处置、反馈程序,及时调整一批与《规则》有出入、不适配的机制和做法,将《规则》要求落实落细。”黔南州纪委监委有关负责人表示,下步将着力强化贯彻执行,引导纪检监察干部结合自身实际学,要求纪检监察干部严格依规依纪依法处理检举控告,按照权限、规则、程序开展工作,做到知行合一。

(黔南州纪委监委)      

来源:贵州省纪委监委网站

(责编:顾兰云、陈康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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