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东南:通报5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2020年01月22日09:28  
 

近日,黔东南州纪委监委通报5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分别是:

1.镇远县教育和科技局原党组书记、局长李登福违规发放津补贴和福利、违规收受礼品礼金等问题。2017年3月至2018年4月,李登福任镇远县教育和科技局党组书记、局长期间,单位多次违规发放各类考试补贴41200元,李登福个人领取1100元。2018年春节期间,李登福收受工程老板汤某某赠送的飞天茅台酒2瓶、和天下香烟1条。2019年12月,李登福被给予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所得被予以收缴。

2.岑巩县文化综合执法大队大队长尚绍忠违规收受礼品礼金问题。2016年至2017年,尚绍忠任岑巩县文化综合执法大队大队长期间,分四次违规收受管理服务对象礼金8000元以及价值1400元的烟酒。2019年12月,尚绍忠被给予政务记过处分,违法所得被予以收缴。

3.凯里南丰机械厂社区服务中心主任卜范华、副主任侯秋芳违规发放津补贴和福利问题。2015年2月至2019年1月,凯里南丰机械厂社区服务中心违规向干部职工发放2014年至2018年未休年公休假津补贴254696元,卜范华领取66111元,侯秋芳领取68924元。2018年1月至2019年1月,凯里南丰机械厂社区服务中心违规3次发放节假日慰问金共计5500元,卜范华、侯秋芳分别领取1100元。2019年11月,卜范华、侯秋芳分别被给予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所得被予以收缴。

4.剑河县南哨乡派出所民警陈剑平违反“禁酒令”问题。2018年12月,剑河县南哨乡派出所民警陈剑平在参加剑河县公安局第十一党支部会议后,违反“禁酒令”参与饮酒并与他人发生争吵、扭打,造成不良影响。2019年12月,陈剑平被给予留党察看一年和政务撤职处分。

5.天柱县蓝田镇楞寨村党总支副书记杨明益违规大办婚丧喜庆问题。2019年8月,天柱县蓝田镇楞寨村党总支副书记杨明益在家中违规操办子女升学宴,共收受礼金11680元,造成不良影响。2019年12月,杨明益被给予党内警告处分。(黔东南州纪委监委)

来源:贵州省纪委监委网站

(责编:顾兰云(实习)、陈康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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