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區實施“新十條”激勵非公企業和社會組織加強黨建工作

2021年06月25日08:48  來源:貴陽日報
 

本報訊 6月23日,記者從貴陽高新區獲悉,該區出台的《貴陽國家高新區支持非公企業和社會組織黨建“十條措施”》,從補貼新建黨組織等十個方面建立激勵措施,動員更多非公企業和社會組織加強黨建工作。

為加強基層黨建工作,高新區於2014年出台支持非公黨建的“十條措施”。今年以來,圍繞省、市對非公有制經濟組織和社會組織黨建工作的新形勢、新任務、新要求,高新區對“十條措施”進行修訂,主要包括加大對非公企業和社會組織黨組織黨建工作經費支持力度、優化對黨組織及黨務工作者考核獎勵形式等方面。

貴陽高新區組織與人力資源部黨建辦副主任肖雄介紹:“可以說,‘新十條’對非公黨建的支持力度更大、輻射范圍更廣、激勵政策更好,將推動‘兩個覆蓋’工作質量進一步提升,基層黨建示范帶創建取得實效,非公企業和社會組織黨建工作全面進步、全面過硬,成為推動企業快速發展的紅色動力和為民辦實事的堅強堡壘。‘新十條’於本月起施行。”

投入力度更大。“新十條”的獎勵金額明顯提高:貴陽高新區對黨組織開展黨建工作年度考核,根據考核結果,按照一等次8000元、二等次6000元、三等次4000元的標准,按年度給予一次性考核獎勵﹔對黨務工作者開展黨建工作年度考核,按照專職黨建工作指導員一等次8000元、二等次6000元、三等次4000元、合格等次2000元﹔黨組織書記一等次6000元、二等次5000元、三等次4000元、合格等次3000元的標准進行獎勵。

覆蓋范圍更廣。從過去聚焦黨組織書記擴大到先進黨員:對黨員發揮先鋒模范作用,在科研創新、攻堅克難等方面取得實績實效,成果被國家、省、市表彰、認定或刊載的,按照國家級3000元、省級2000元、市級1000元的標准,以從優不重復的原則給予一次性獎勵。對黨組織開展黨建工作年度考核,根據考核結果,按照副書記或其他1名具體負責黨務工作的黨員一等次5000元、二等次4000元、三等次3000元、合格等次2000元的標准,按年度給予一次性考核獎勵。

支持政策更好。對已成立的黨組織,黨員人數20人以內的,每年按黨員人均500元標准撥付黨建工作經費﹔黨員人數20人以上的,每年給予不超過10000元黨建工作經費﹔針對樓宇第一書記開展年度考核,根據考核結果,按照一等次4000元、二等次3000元、三等次2000元、合格等次1000元的標准,按年度給予一次性考核獎勵﹔對被認定為各級各類黨建示范點的黨組織,按照國家級30000元、省級20000元、市級10000元的標准,給予黨組織一次性獎勵。

(貴陽日報融媒體記者 易穎)

(責編:潘佳倩(實習)、陳康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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