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貴州省長征國家文化公園條例》7月1日施行

2021年05月31日08:54  來源:貴陽日報
 

本報訊 5月27日,經省十三屆人大常委會第二十六次會議通過,《貴州省長征國家文化公園條例》將於7月1日施行,這對建設長征國家文化公園、弘揚長征精神和遵義會議精神、傳承紅色基因堅定理想信念具有重要意義。

《條例》共7章52條,充分發揮立法對長征國家文化公園貴州重點建設區相關工作的引領和推動作用,注重從制度安排上解決保護、建設、管理和利用過程中面臨的具體問題。

根據《條例》,長征國家文化公園的保護、建設、利用和管理應當堅持保護優先、強化傳承,文化引領、科學規劃,統籌推進、社會參與的原則。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文物主管部門應當根據新發現的長征遺址遺存的價值,依法將其認定為相應級別的文物並做好建檔工作。縣級以上人民政府長征文化公園主管部門應當會同文物主管部門每兩年開展1次文物維護保存狀況和安全、管理使用情況的排查、建檔等工作。

《條例》規定,鼓勵和引導長征國家文化公園沿線地區立足文化特色和區域功能定位,深入發掘地域文化資源,積極發展與長征關聯的創意設計、文化軟件、體育休閑、藝術娛樂、鄉村旅游等特色產業,優化產業結構布局,發揮集群效應。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文化和旅游主管部門應當指導文化旅游企業開發紅色文創旅游產品、推出經典旅游線路、開展品牌塑造和營銷推介、開發長征文化體驗游和研學旅行。

紅軍長征在貴州的足跡遍及9個市(州)、66個縣(市、區),留下長征不可移動文物753處,其中,全國重點文物保護單位8處,省級文物保護單位168處。2019年9月,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印發《長城、大運河、長征國家文化公園建設方案》,提出建設長征國家文化公園。在涉及的省(區、市)中,貴州被列為重點建設區,要求於2021年底前完成建設任務。

貴州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視,成立了長征國家文化公園貴州重點建設區工作領導小組,制定了《長征國家文化公園貴州重點建設區工作方案》。貴州省人大常委會率先啟動長征國家文化公園立法工作,及時成立立法起草小組,明確任務分工,經過多次專題調研、公開征求並充分吸納各方面意見建議和三次審議后,《貴州省長征國家文化公園條例》最終經貴州省人大常委會表決通過。

(貴陽日報融媒體記者 肖達鈺莎)

(責編:潘佳倩(實習)、陳康清)

移動端新媒體

  • 貴州頻道微信公眾號貴州頻道微信公眾號
  • 貴州頻道手機版貴州頻道手機版
  • 貴州頻道新浪微博貴州頻道新浪微博
  • 貴州頻道頭條號黔沿貴州頻道頭條號黔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