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溪區公安分局陽光派出所開展出租屋申報備案工作培訓

2021年05月28日10:28  來源:人民網-貴州頻道
 

據花溪區人民政府網消息:為切實加強流動人口、出租房屋服務管理工作,進一步預防、減少違法犯罪和治安問題的發生,5月21日,花溪區公安分局陽光派出所組織開展轄區出租屋備案登記培訓。

據了解,自今年3月2日起,貴陽市的房屋出租戶都需在貴陽市公安局“智享民生便民服務平台”進行出租屋備案登記,如實登記居住人信息。

培訓現場,我區一名房屋出租戶因未及時為租房者申報居住登記,被罰款200元。

據陽光派出所民警張麗娟介紹,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五十七條規定,房屋出租人將房屋出租給無身份証件的人居住或者不按規定登記承租人姓名、身份証件種類和號碼的,將處200元以上500元以內的罰款。此外,房屋出租戶也可通過關注“智享民生便民服務平台”微信公眾號訪問平台或者通過掃描房屋門牌二維碼進入服務平台,進行注冊、登記。

(責編:唐杰(實習)、陳康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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