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順市村寨規劃建設管理條例》將於6月1日起施行

2021年05月12日20:04  來源:人民網-貴州頻道
 

人民網貴陽5月12日電(李宇) 5月11日,記者從安順市召開的新聞發布會上獲悉,《安順市村寨規劃建設管理條例》(下稱《條例》)已在貴州省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二次會議上批准通過,將於2021年6月1日起正式施行。

據了解,該《條例》是安順市獲得地方立法權之后,第一部由安順市人大常委會自主立法的地方性法規,《條例》內容適用於安順市行政區域內的村寨規劃、建設和管理活動,但納入城鎮建設規劃區、風景名勝區、自然保護區等國土空間規劃范圍的村寨除外。

《條例》共有六章四十四條。分為總則、村寨規劃、村寨建設、監督管理、法律責任和附則。條例結合安順實際,明確了村寨規劃建設管理應遵循的基本原則,細化落實措施﹔對適用范圍、管理職責、耕地保護、選址要求、審批程序和法律責任等方面予以規范,為脫貧攻堅和鄉村振興做了有序銜接。

《條例》中明確,農村村民宅基地實行一戶一宅、退舊改新的原則,村民申請宅基地建房,由鄉級人民政府依法審批,涉及農用地轉為建設用地的,應當先行辦理農用地轉用審批手續。《條例》還禁止城鎮居民到農村購買宅基地及其建(構)筑物。

《條例》中指出,農村新、改(擴)建住房面積每戶不得超過240平方米,樓層數不得超過3層,層高一層不超過4米,二、三層不超過3米。同時,對未獲得農村宅基地批准或者未按照批准面積、層高、樓高和四至等要求使用宅基地的,以及未取得鄉村建設規劃許可証或者未按照鄉村建設規劃許可范圍施工的個人和單位,情節嚴重的,對個人處於2000元以上2萬元以下罰款,對單位處以1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罰款。

《條例》還針對村寨的道路、消防、污水、垃圾、綠化等建設管理進行規范,創設性增加鼓勵性條款進行調整,通過加強對村寨建設的有效治理,給農村發展注入新的動力,滿足人民群眾日益增長的對美好生活的期盼。

安順市委副書記、市長宋曉路表示,《安順村寨規劃建設管理條例》是安順市運用法治手段破解村寨規劃建設管理難題的探索實踐。《條例》的頒布實施,標志著安順市村寨建設管理工作步入規范化、法治化軌道,為加強土地集約節約利用和保護,促進鄉村有序建設提供了有力的法治保障和依據,對於推動建設產業興旺、生態宜居、鄉風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美麗鄉村具有重大意義。

據了解,安順市將以《條例》頒布實施為契機,全面抓好落實,進一步提升村庄規劃建設管理水平,在鄉村振興上開新局,在生態文明建設上出新績,打造新時代鄉村振興的“安順樣板”。

(責編:吳鋒、陳康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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