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動農業社會化服務組織更有效地對接小農戶,在提升服務質量和對接效率上下功夫,隻有服務更貼心,小農戶“點單”才能更放心
驚蟄已過,春耕生產自南向北陸續展開。在黑龍江蘭西縣,不少農民再次簽下土地托管協議,“土地托管,從種到收,省力又省心,收入還有保障。”有農民這樣說。
如今,以土地托管為代表的農業生產性社會化服務在各地進行得如火如荼。農業農村部日前發布的數據顯示,截至2020年底,全國農業社會化服務組織數量超90萬個,農業生產托管服務面積超16億畝次,服務帶動小農戶7000多萬戶,對小農戶的帶動能力越來越大。
當前,我國小農戶數量佔農業經營主體98%以上,小農戶經營耕地面積約佔總耕地面積的70%,“大國小農”仍是我國的基本農情。相較於新型經營主體,小農戶在採用新技術、新機具,應對自然和市場風險方面能力普遍不強。所以,隻有實實在在提升小農戶發展能力,加速讓小農戶融入現代農業發展格局,才能讓農業現代化早日實現。
應當說,農業生產性社會化服務恰好是促進小農戶同現代農業有機銜接的重要力量。這些服務通過集中採購、機械化作業等方式,幫助從事農業生產的小農戶實現節本增效。這不僅有助於解決一家一戶獨立進行耕種收作業不經濟的問題,讓小農戶成為適度規模經營的真正參與者和受益者﹔也有助於提升小農戶的種糧積極性,避免出現土地撂荒、耕地“非糧化”等問題,從而穩定糧食種植面積。
但要看到的是,在農業生產性社會化服務發展過程中,也出現了一些值得關注的情況。比如在一些地方,農業社會化服務組織往往更傾向於服務規模化經營主體,對小農戶的服務意願不強。仔細分析,這背后既有農業社會化服務組織資金、設備、人才不足問題,也有小農戶組織化程度不高、相關對接機制不暢等因素。所以,讓小農戶和大服務順利對接,還應多方著手。
首先,應加強對農業社會化服務主體的政策支持力度。通過設立專項資金、財政獎補等方式,支持發展專業化服務主體,建設區域性農業社會化綜合服務中心,加強服務組織負責人培訓,提升社會化服務組織對小農戶的服務意願和帶動能力。
其次,應暢通對接機制,搭建好供需對接平台。在農民合作社不發達、不完善的地方,更好地發揮村集體組織作用,將一家一戶的小農戶組織起來,集中購買規模化服務。可以通過“服務組織+村集體+小農戶”的形式,探索按訂單生產、按比例分紅,在保証小農戶獲得生產服務的同時,還與服務組織構建起更加緊密的利益聯結機制。
總之,各類農業社會化服務組織提供更多更貼心的服務,才能讓更多小農戶真正成為大服務的受益者,更多地品嘗豐收的滋味。
原刊於《 人民日報 》( 2021年03月19日 第 18 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