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案價值45萬元!南明警方成功搗毀一制售假酒窩點

2021年03月18日17:25  來源:人民網-貴州頻道
 
假的飛天茅台白酒包裝。
假的飛天茅台白酒包裝。

說起貴州茅台酒,在白酒市場可謂是“一瓶難求”,飛天茅台作為茅台酒的典型代表,酒價也是一年又一年地上漲。於是,便有不法分子打起了假冒高檔白酒的主意。

3月17日,記者從貴陽市公安局南明分局案情通報會上獲悉,南明公安分局經偵大隊成功搗毀了一制售假冒名酒窩點,現場查獲制造假冒的53˚飛天茅台酒成品300瓶,抓獲1名制假嫌疑人,涉案價值45萬元。

案情經過:

近日,南明公安分局經偵大隊接到線索,稱貴陽市白雲區有個制造假冒飛天茅台酒的窩點。接到線索后,該經偵大隊立即展開調查,經核查發現,犯罪嫌疑人歐某情為牟取高額利潤,在村內一門面設立了生產、倉儲窩點,採購灌裝機、包裝機等生產加工設備,將從仁懷茅台鎮採購的散酒灌入假的飛天茅台白酒瓶內,以次充好往河南、廣州等地銷售,從中牟利。

抓捕當天,經偵大隊在現場發現了打包機、壓蓋機等一些“專業”的制假機器和數箱茅台酒,當時嫌疑人歐某情正在包裝假酒,被現場抓獲。

據嫌疑人歐某情交代,這些以低價買來的假酒瓶,一箱成本不到300元,以1200元每箱的價格賣給“識貨”的人,若遇到不“識貨”的買家,就以1499元一瓶的價格“出售”,暴利令人咋舌。

目前,該案嫌疑人歐某情已被依法刑事拘留。 

相關法律規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一百四十條 【生產、銷售偽劣產品罪】生產者、銷售者在產品中摻雜、摻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產品冒充合格產品,銷售金額五萬元以上不滿二十萬元的,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銷售金額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罰金﹔銷售金額二十萬元以上不滿五十萬元的,處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銷售金額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罰金﹔銷售金額五十萬元以上不滿二百萬元的,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並處銷售金額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罰金﹔銷售金額二百萬元以上的,處十五年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銷售金額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警方提醒請大家

一定要通過正規渠道購買高檔酒品

購買時仔細查看包裝細節和防偽標簽

通過互聯網平台查驗產品真假

對於與市場價差別比較大的名酒要謹慎

以免貪小便宜吃大虧

(文/石傳玨 南明公安分局經偵大隊供圖)

(責編:吳鋒、陳康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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