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聽証會現場。觀山湖區融媒體中心供圖 |
近日,觀山湖區人民檢察院就張某某不服行政裁判案,組織召開行政訴訟監督案件公開聽証會,市檢察院第七檢察部相關負責人到會指導,聽証會提請3名專家擔任本次聽証員,主動接受社會監督和輿論監督。
據了解,2017年1月13日監督申請人張某某以某鄉政府不予審批其申請建房許可為由,向觀山湖區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2017年6月4日觀山湖區人民法院以張某某申請行政復議答復書不屬於法律規定的人民法院行政訴訟受案范圍為由,裁定駁回監督申請人張某某的起訴。上述裁定生效后,張某某不服,於2020年10月16日向觀山湖區人民檢察院申請監督。 觀山湖區檢察院審查后認為,本案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訴訟法》第九十一條第一項規定,應當再審,提出再審檢察建議。
觀山湖區人民檢察院受理該案后,為增強司法透明度和公信力,決定採取公開聽証的方式處理案件。聽証過程中,3位聽証員結合案件事實、証據和法律情況,結合自身專業和閱歷,依法獨立發表了監督意見。其中,聽証員就本案的關鍵証據《某某鄉人民政府關於張某某行政復議答復書》的性質和法律適用形成一致意見,認為該答復書系鄉政府的具體行政行為,具有可訴性,對張某某的監督申請應予支持。承辦檢察官表示,區檢察院將根據審查認定的事實及聽証會所調查的案件事實、証據情況,結合聽証員的意見,認真研究,依法對該案作出審查處理意見。
市檢察院相關負責人對本次聽証會的成功舉辦給予充分肯定並指出,通過公開聽証,讓人民群眾、人大代表、人民監督員、專家學者等外部監督力量更多地參與到行政訴訟監督工作中來,廣泛聽取各方意見,更有利於加強釋法說理,化解社會矛盾。
本次案件監督是2019年8月27日最高檢《人民檢察院辦案活動接受人民監督員監督的規定》出台后,觀山湖區人民檢察院召開的首例行政訴訟監督案件公開聽証會,也是專家學者參與監督檢察機關行政訴訟監督案件公開聽証的首次嘗試。
“下一步,區檢察院將進一步拓寬行政檢察工作,繼續把公開聽証作為促進行政爭議實質性化解的重要方式,將最高檢提出的工作要求落到實處,實現精准監督、精准化解,努力讓人民群眾在每一個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義。”觀山湖區人民檢察院副檢察長穆小鵬說道。(趙雪 宋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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聽証員對雙方當事人進行提問。觀山湖區融媒體中心供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