限定六種情形 打擊“高考移民”

貴州明確外來人員隨遷子女高考“政策清單”

2020年12月09日10:04  來源:貴州日報
 

本報訊 (記者 王雨)12月4日,省教育廳就《貴州省外來人員隨遷子女報考普通高等學校規定》(以下簡稱《規定》)召開新聞通氣會。“《規定》的出台,能保護外來人員干事創業積極性,更能有效促進‘高考移民’行為的綜合治理。”省教育廳廳長鄒聯克在會上說。

《規定》於11月23日公布,明確自2023年(含)高考起施行,限定了外來人員隨遷子女可在貴州參加高考的六種情形:

考生有貴州小學、初中、高中階段完整學籍並在學籍所在學校連續實際就讀12年,同時在貴州省小學、初中和高中學校畢業。

考生有貴州省高中階段完整學籍並在學籍所在學校連續實際就讀3年,同時在貴州省高中學校畢業。其父親(或母親)在貴州省有合法穩定的職業和合法穩定的住所(含租賃),並按規定在我省連續居住、參加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含靈活就業人員)3年(居住証和參保時間的計算從考生高一年級秋季學期入學起,至高三年級畢業止)。

考生戶籍在高考報名截止前遷入貴州6年,有貴州省初中、高中階段完整學籍並在學籍所在學校連續實際就讀6年,同時在貴州省初中和高中學校畢業。

考生及其父親(或母親)戶籍在高考報名截止前遷入貴州,考生有貴州省高中階段完整學籍並在學籍所在學校連續實際就讀3年,同時在貴州省高中學校畢業。

考生父親(或母親)系駐黔部隊現役軍人或安置在貴州省的退役軍人,考生及其父親(或母親)戶籍在高考報名截止前遷入貴州省,考生有貴州省高中階段學籍並在學籍所在學校連續實際就讀1年,同時在貴州省高中學校畢業。

考生父親(或母親)系經貴州省縣級以上(含縣級)組織、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批准,按組織程序調入或錄(聘)用到我省黨政機關、事業單位工作,考生戶籍在高考報名截止前遷入貴州省,考生有貴州省高中階段2年學籍並在學籍所在學校連續實際就讀2年,同時在貴州省高中學校畢業。

鄒聯克說,貴州一直在努力解決外來人員隨遷子女就學問題,出台了一系列政策,充分保障隨遷子女的受教育權,切實為大家在貴州干事創業營造更為良好的環境,為家長解決后顧之憂。

據悉,2012年施行的《貴州省外來人員隨遷子女報考普通高等學校暫行規定》,積極解決了隨遷子女在貴州省參加高考問題。但是,近年來貴州外來人員隨遷子女報名參加高考出現了新問題,為切實確保隨遷子女的受教育權,打擊“高考移民”行為,貴州省教育廳牽頭商省直有關部門對原有文件進行了修訂。

(責編:顧蘭雲、陳康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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