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建微信群。以村民組、物業小區、企業為單元,城區沒有相對封閉的居住區,由社區居委會負責,分片建立微信群,相互監督、暢通舉報渠道。重點監控人員每日按時報告實際位置,同步實行隨機到戶抽查。一旦發現異常,由群主負責,立即報告屬地鄉鎮街道,並由屬地鄉鎮街道及時處理到位。
二、嚴管干部。針對市直機關、鄉鎮(街道)、各行政企事業單位干部,凡是財政供養人員,特別是與武漢有關人員有密切接觸或知曉武漢返仁人員不報告的,依舊串門聚集打牌娛樂、聚餐等行為,發現一起、處理一起,處理后全市通報,抓典型作警示。
三、重處典型。重點疫區返回的人員,不論戶籍,不按疫情防控一級響應要求居家隔離、隨意到處串門的,躲避、包庇調查取証的,將人員名單推送所在地群眾微信群,並書面函告所在單位或學校,對典型人員從重處理,情節嚴重的依法行政拘留,並採取媒體公開曝光﹔造成嚴重后果構成犯罪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四、屬地防控。按照“鎮不漏村(居)、村(居)不漏組、組(樓棟)不漏戶、戶不漏人、人(車)不漏項”的要求,全方位、地毯式進行排查,對前期領導小組辦公室推送的重點人員及轄區內重點人員監管不到位、防控措施落實不力的,從鄉鎮領導到包保干部,一律倒查處理問責。重點對象包保人員必須有鄉鎮干部,不能以村(社區)干部和村民組長代替。
五、部門聯防。各部門必須按領導小組或市委、市政府前期印發的工作方案、通告、工作提示、微信工作群的調度指令、會議要求等開展工作,對因履職不到位、工作不力影響防控工作,或者可能影響防控工作的,立即啟動問責程序,嚴肅處理。
六、隔離觀察。與確診病例接觸過的人員,由居家自行隔離改為強制性監控隔離。對來自武漢等疫情重點區域發熱人員,立即送至定點醫院進行單獨隔離和治療﹔對來自武漢等重點區域無發熱症狀,但有咳嗽、乏力等症狀的人員,集中在定點醫院實施單獨隔離醫學觀察和治療﹔對於來自武漢等疫情重點區域無發熱、無咳嗽、無乏力等症狀的人員,屬於仁懷籍返鄉人員的在家實施14天居家醫學觀察,屬於外省人員的集中在定點賓館單獨隔離14天醫學觀察。14天后需由定點檢測醫務人員進行核酸檢測無異常,並經市人民政府同意,解除醫學觀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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