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民族大学法学院:为法治贵州贡献高校智慧

2020年12月11日11:19  来源:人民网-贵州频道
 
贵州民族大学法学院外观一景。
贵州民族大学法学院外观一景。

12月4日早晨,气温已降至零度,贵州民族大学法学院院长宋强7点便到了学校,他要主持学校的宪法日宣誓活动。“对于法律人来说,这不仅仅是一个朴素的仪式,还是一份荣誉和责任。”在他看来,法学教育的精髓,尽在潜移默化之间。

在高等教育评价专业机构软科发布“2020软科中国最好学科排名”,贵州民族大学法学学科排94名,进入全国前100名;专业评价机构艾瑞深校友会网开展的2020年《中国大学专业排名》,在全国600多个法学专业中,贵州民族大学法学院法学专业排名87名,进入前15%行业。近年来,贵州民族大学的法学教育异军突起,为外界所瞩目。问及秘籍,宋强说,“持续发力,久久为功。把人才培养和服务地方深度结合起来,为法治贵州贡献出高校智慧。”

参与立法研究 护航贵州大数据发展

12月1日,《贵州省政府数据共享开放条例》正式施行,这是全国首部省级层面政府数据共享开放地方性法规,从立法层面解决了政务数据“聚通用”难点,是贵州省探索大数据发展路径的新举措。

作为全国第一个大数据综合试验区,近年来,贵州的大数据发展风生水起,大数据立法也走在全国前列。《贵阳市政府数据共享开放条例》、《贵州省大数据发展应用促进条例》……一系列地方性法规的颁布,为贵州发展大数据提供了法治支撑。

这其中,贵州民族大学法学院作为贵州法治建设人才培养的重要基地和地方决策咨询重要智库,当仁不让地参与到贵州大数据立法调研、论证以及大数据法治化领域课题研究中。

在全国首部大数据地方法规《贵州省大数据发展应用促进条例》中,“对提升政府治理法治化与精细化能力的评估”板块内容的研究,就是由贵州民族大学法学院俞俊峰博士承担。

近年来,贵州民族大学法学院承担了大数据法治化领域研究课题达10余项,包括贵州民族大学法学院院长宋强承担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我国公共大数据“聚通用”法律问题研究》、俞俊峰博士承担的《政府数据共享开放的法律保障机制研究》《大数据运用的地方立法监管研究》等。特别值得一提的是,贵州民族大学特聘教授、博士生导师吴大华研究员等人撰写的课题文章《应用大数据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创新提出“互联网应用+云数据平台+政府治理”、“产业发展+技术开发+政府治理”等治理模式,《大数据助力经济社会发展实践与探索》深入提炼总结了贵州实施国家大数据战略,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把大数据战略行动向纵深推进的经验与启示。

2019年,吴大华主编出版的省内第一部大数据蓝皮书《贵州大数据发展报告2019》,在国内外产生较大反响。

“实现大数据法治化,就需不断完善科学立法。”宋强表示,“这需要解决现存数据权利的性质、归属以及数据应用中的收集、处理、传播和监管各方面所形成的法治关系,而这正是贵州民族大学法学院科研团队致力研究的课题价值所在。”

服务地方发展 为贵州腾飞贡献法治力量

2012年,贵阳开磷化肥有限公司委托息烽诚诚劳务有限公司清运污泥渣,造成地块生态严重受损,殃及地下水及息烽河水质污染。如果走诉讼渠道,有可能旷日持久。为了使遭破坏的生态环境早日修复,在第三方磋商机构的主持下,各方磋商达成经清镇市人民法院司法确认的《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协议》。

这就是轰动一时的全国首例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磋商案。主持磋商的,正是贵州民族大学法学院博士生导师、教授陈小平,她同时是国浩律师(贵阳)事务所兼职律师。由于律师作为第三方介入,促进了各方达成协议,加快了生态环境修复。

宋强说,这个案例为后来在全国全面实行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磋商积累了有益经验,陈小平也因此入选2017法律服务产业“十大感动公益故事奖”。

“作为高等学校的法学院,服务社会是我们责无旁贷的使命。”宋强说,近年来,贵州民族大学法学院秉承“崇德尚法·知行合一”的发展理念,积极发挥学科优势,投身到贵州大扶贫、大数据、大生态三大战略行动及法治建设中。

在脱贫攻坚战场上,贵州民族大学法学院承担了《民族地区资源开发中的少数民族就业权保障研究》《扶贫领域腐败犯罪的情景预防研究》等国家级项目,并参与《贵州省民族乡发展保护条例》《贵州省大扶贫条例》等相关立法工作。连续3年共选派了300多名学生参与黔南州司法局开展的“148”法律援助精准扶贫,连续五年为地方培训各级各类干部2000余人次。

在司法改革地方实践中,贵州民族大学法学院参与员额制法官遴选工作,为法官“专业”严格把关,承担贵州省检察体制改革绩效第三方评估工作,出版了全国省级层面尚属首次的《贵州检察机关司法体制改革绩效第三方评估报告》,为贵州检察改革的深入推进提供了积极价值和有力参考。担任贵州省政法委、省高级人民法院、省人民检察院案件质量评查专家,对9个市州法院、检察院办案质量进行评审检查,担任省司法厅规范性文件审查专家,并先后为贵州省司法厅审查规范性文件30余件。

在生态文明法治建设上,贵州民族大学法学院承担了《少数民族地区林权问题研究——以黔东南自治州为例》《贵州强力推行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实践研究》等国家级和省部级项目8个,承担和参与《贵州省生态文明建设促进条例》等生态环境立法20余部,等等。

培养人才 实现全省自主培养法学博士零的突破

滴水石穿非一日之功。贵州民族大学法学院前身为贵州民族学院法律系,创设于1986年,同年开始招收本科学生,2004年更名为法学院。2012年,法学院以法学、民族学、社会学为支撑,共同申报获得了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服务于国家特殊需求的高层次人才培养项目──西南民族地区社会管理博士人才培养项目授予权。其中,法学学科在社会管理法治建设方向培养博士研究生,率先实现了贵州法学博士研究生招收零的突破。

“不光是贵州法学博士零的突破,实则也是全省文科博士零的突破。” 宋强说,自此,法学院构建起本科、硕士、博士完整的人才培养体系,并形成重点培养满足国家与社会需要的应用型法律人才和高层次法学人才的相应制度和经验,迄今已招收8届博士研究生26人。

“作为地方民族高校的法学院,我们的方向一开始就很明确,目标也很清晰。”宋强说,“就是以‘为民族地区和少数民族培养法治建设人才’为培养目标,坚持‘一中心、二重点、三并重、四方向’人才培养理念,稳扎稳打、步步为营。”

按照宋强的解释,“一中心”,即“提升教学质量”。“我们整个教学过程、各个环节,对老师的要求、对学生的培养,都充分体现以‘质量’为中心。”宋强说,从2012年开始,贵州民族大学法学院所有新进的教师,都要到司法实践部门去挂职,这在全省高校法学院是前所未有的事情。“法学是一门应用型学科,如果老师不了解司法实践情况,不知道司法实践部门是怎么干的,怎能培养应用型学生呢?”

“二重点”是坚持以品格塑造与知识传授为两个重点;“三并重”是坚持理论学习与能力培养、课堂学习与课外实践、现时教育与未来发展三个并重;“四方向”是分审判、检察、律师、企事业法律事务四个方向培养学生。近年来,为加强对学生应用能力的培养和职业素养的养成,法学院积极开展人才培养模式的改革,探索开设了本科卓越法律人才实验班、卓越法官班,并将研究生培养形成的有益经验和模式运用于本科学生培养中,如实行本科生导师制、开展本科学士学位论文学术不端行为检测,探索案例式、问题式、诊所式教学,等等。

“34年来,法学院已为社会输送6000多名本科学生和1400多名硕士研究生。”宋强引以为豪地说,大部分学生已成为单位骨干,不少学生已成为地方政法委书记、法院院长、检察院检察长,也涌现出了全国十佳检察官、全国模范检察官、全国“模范检察干部”、全国“人民满意的检察干部”、全国模范法官、全国道德模范(提名)、最高人民检察院特级英模、公安部二级英模等杰出校友。

持续发力,久久为功。展望“十四五”,宋强说:“贵州民族大学法学院将以‘立足贵州、面向西南,建成国内民族院校一流法学院’为发展目标,以法学学科获批区域一流学科建设为契机,继续高质量实施好博士项目,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以人才质量为核心,以学科建设为龙头,不断提升学科人才培养水平和服务社会能力,力争早日获批法学一级学科博士授权点。”(文/图 任洁 何春)

(责编:陈晶晶、陈康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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