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府任〔2020〕12号
松桃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李勇等同志挂任职务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
根据县干任〔2020〕64号文件精神,县人民政府决定:
李勇同志挂职任县人民医院副院长,挂职时间一年,挂职期满,所挂任职务自然免除。
古小松同志挂职任县人民医院副院长,挂职时间6个月,挂职期满,所挂任职务自然免除。
松桃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2020年6月9日
松府任〔2020〕13号
松桃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吴卫国同志任职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松桃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县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
根据县干任〔2020〕67号文件精神,县人民政府决定:
吴卫国同志任县公安局副局长。
松桃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