派驻第二十二纪检监察组:善用监察建议 维护政治生态

2020年06月11日10:12  
 

“建议你厅从严要求广大党员干部,加强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填报督导工作,强化警示惩戒,切实发挥党组管党治党主体责任。”近日,省纪委监委派驻第二十二纪检监察组向省商务厅发出一份监察建议书。

原来,派驻第二十二纪检监察组在对省商务厅开展日常监督检查过程中,发现该厅干部樊某某在2019年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填报中存在瞒报、漏报多项个人有关事项的情况,且情节较重,已构成违纪。派驻第二十二纪检监察组随即展开了调查,最终樊某某受到政务处分。

同时,派驻第二十二纪检监察组还结合巡视反馈问题和日常监督发现的情况,对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工作中存在管理薄弱的问题,向省商务厅发出监察建议,并向5家监督单位发出情况通报。

为确保纪检监察建议书“指向准”、“提得准”,派驻第二十二纪检监察组在实践中坚持靶向出击,瞄准主体责任履职问题,在发出纪检监察建议书之前,全组充分讨论征求意见建议,全面精准分析研判主客观实际问题。同时为督促被监督单位“改得好”,避免“一发了之”,该组还严格按照“谁建议、谁跟踪”的原则,强化跟踪、完善台账,明确整改要求、整改责任人及整改时限,通过电话督办、实地督查等方式定期“回头看”,推动监察建议落地,切实发挥纪检监察建议的“最大效能”。

监察建议书发出后,立即起到了立竿见影的效果。省商务厅收到监察建议后,该厅主要负责同志亲自安排部署,及时制定《整改方案》加以落实。各监督单位认真查漏补缺,其中:省市场监管局排查出2位同志、省药品监管局排查出3位同志的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填报存在问题,均得到及时妥善处置。

“要善用监察建议,根据监督和调查结果及时履行监督职责;要及时跟踪督促,防止‘一发了之’;要‘小题大做’,以改提质建立健全体制机制,切实维护良好的政治生态。”派驻第二十二纪检监察组有关负责人表示。

(省纪委监委派驻第二十二纪检监察组)      

来源:贵州省纪委监委网站

(责编:顾兰云、陈康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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