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胡彪 张赛 胡玉山)日前,记者从贵州省安顺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获悉,自2020年6月1日起,《安顺市积极推进成品住宅建设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正式施行。《实施意见》明确安顺市范围内新出让的商品住宅用地规划设计条件中,将明确成品住宅建设要求并写入土地出让合同。这意味着,毛坯房将逐步成为历史,“拎包入住”的成品住宅将成为商品住宅发展的主流趋势。
《实施意见》要求,安顺市中心城区及平坝区、普定县、镇宁自治县中心城区及黄果树旅游区辖区范围内住宅面积在3万平方米以上(含3万平方米)的新建商品住宅项目(不含7层及以下住宅和单套建筑面积超过200平方米的商品住宅)必须按成品住宅标准规划建设;积极推进关岭自治县、紫云自治县中心城区住宅建筑面积在3万平方米以上(含3万平方米)的新建商品住宅项目(不含7层及以下住宅和单套建筑面积超过200平方米的商品住宅)成品住宅建设,逐年提高成品住宅建设比例,确保2025年底实现新建商品住宅100%按成品住宅标准规划建设。安顺市新开工建设的保障性住房、公共租赁住房、装配式住宅项目和推行绿色建筑的项目、酒店式公寓必须按成品住宅标准规划建设。
《实施意见》对成品住宅房的建设管理机制、建设原则、质量监管、销售管理等方面进行明确。从成品房装潢工程的设计、施工、监理等,与土建工程统一纳入总承包管理。在销售方面,成品住宅房采取一房一价、明码标价,需将房屋工程和装修工程分别计价,标明房屋价格和装修工程价格。特别是对消费者关心的房屋装修个性化需求及质量管控方面,明确开发企业为购房人提供“菜单式”多样化的装修风格。在购房合同中,还需约定装修内容、质量标准、所用材料品牌型号等内容。
值得一提的是,成品住宅项目在取得预售许可证前,完成修建实体样板房,真实反映装修标准和施工质量,作为房屋交付的参照标准,样板房的保留时间自商品住宅交付之日起不少于2年。同时,开发企业及施工单位承担建设质量的主体责任,成品住宅出现重大质量问题,或者拒不履行质量保修责任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据相关法规进行查处。
据了解,当前,安顺市商品住宅以毛坯房建设方式为主,房屋交付使用后长期分散的二次装修产生大量的建筑垃圾、粉尘及噪音污染,不利于建筑节能减排和城市环境保护,也不利于住宅建设品质的提升。还降低房地产开发企业市场准入门槛,造成开发楼盘偏小,小区建设品质不高,开发企业抗风险能力差等问题,为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埋下隐患。
推行成品住宅建设是保障居住安全,创造宜居环境,促进资源节约利用,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住房消费需求的重要举措,也是推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重要内容。
“推行成品住宅建设对于加快提高安顺市城市建设水平、推进节能减排、促进建筑产业绿色发展、提高资源综合利用水平,加快住宅产业现代化,促进安顺市商品住宅产业实现结构性转变,推动房地产业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安顺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董立军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