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现场。杨齐心 摄
5月16日,修文县教育系统召开“2020年春季学期小学、幼儿园返校复学工作会”。会议明确,修文县第三批(小学、幼儿园)返校复学时间为5月25日。
会议要求,所有小学、幼儿园须在21日前验收合格方可开学;无证幼儿园不得违背省市规定擅自开园;所有培训机构须申请——经县政府验收——市教育局复核——省教育厅批准后方可开展线下教学。
会议对《修文县2020年春季学期小学返校复学工作方案》《修文县2020年春季学期幼儿园返校复学工作方案》进行了解读,对小学、幼儿园疫情防控进行了培训,对安全工作、教育教学和学生资助工作进行了部署。(李忠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