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铜仁市碧江区检察院在办理一起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中,成功助力农民工讨回工资7万元,保障了农民工的合法权益,化解了社会矛盾,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2020年春节之际,侦查机关将刘某某拒不支付劳动报酬一案移送碧江区检察院审查起诉,案件承办检察官接到案件后,得知该案被害人均是农村进城务工人员,其中还有建档立卡的贫困农户,且距春节只有9天的时间,这些农民工急需工资回家过年。
收到案件后,该案承办检察官及时到看守所提审刘某某,告知其认罪认罚制度,通过沟通、说理,刘某某告诉检察官其父亲刘某平的联系方式,并请求案件承办检察官转告其父亲,要千方百计筹款支付农民工工资,以争取从轻处罚。案件承办检察官通过联系刘某某的父亲,耐心讲解认罪认罚制度,不断沟通,最后说服刘某某的父亲。后刘某某的父亲筹款7万元支付给夏某西、封某文等12名农民工,并承诺其余的94860元于2020年10月底付清,取得了夏某西、封某文等12人的谅解。
同时,碧江区检察院鉴于刘某某自愿认罪认罚,对其建议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处理的量刑建议,并在审查起诉后及时和法院沟通,法院在开庭审理后当庭宣判,采纳检察机关量刑建议。
据了解,碧江区检察院在办理该案充分发挥法律监督职能,及时与相关部门沟通协调,当了解到劳动监察部门已经两次通过书面形式责令刘某某支付劳动报酬,刘某某仍拒不支付。检察机关及时派员提前介入侦查,围绕农民工讨薪工作引导侦查取证,查明工程发包方是否向刘某某支付工程款等情况,收集、固定证据,为督促刘某某及时履行支付劳动报酬义务打下证据基础,有利于及时准确惩罚犯罪,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做到宽严相济。(碧江融媒体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