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加强产能严重过剩行业管理。严格执行长江经济带保护政策,严禁钢铁、水泥、电解铝、玻璃等行业违规新增产能,禁止在合规园区外新建钢铁、石化等高污染项目,对符合产业政策且确有必要建设的项目,严格执行产能等量或减量置换政策。
二是整顿黄磷行业秩序。认真抓好中央环保督察及“回头看”反馈问题整改,分类处置黄磷建成、在建项目,提升全行业绿色发展水平。自2013年5月黄磷被列为限制发展类产业以来,全省备案黄磷项目14个,涉及产能56.2万吨。针对这部分黄磷产能,对已备案建成项目、在建项目和拟建项目,严格按要求和行业标准进行整改、验收及停工处理。
三是支持企业加快绿色化改造。通过工业绿色发展基金、工业和信息化专项资金、十大千亿级工业产业振兴专线资金等,支持企业加快节能、环保等技改项目建设,着力提升绿色发展水平,加快构建绿色制造体系。
来源:贵州省工业和信息化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