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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接受李三旗等同志请辞政协第十二届贵州省委员会委员的决定(5人)
(2020年1月8日政协第十二届贵州省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通过)
李三旗、何萍(女)同志因工作岗位变动,陈平同志因到达任职年龄界限,林耸、董明同志因已调离贵州,请求辞去政协第十二届贵州省委员会委员。政协第十二届贵州省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通过:接受李三旗、何萍(女)、陈平、林耸、董明同志请辞政协第十二届贵州省委员会委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