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仁:通报4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2020年01月03日08:59  
 

近日,铜仁市通报4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分别是:

1.德江县供销社原党组书记、主任陈社强违规发放津补贴福利问题。2016年1月,陈社强主持召开党组会议,决定将上级联社下拨的综合改革工作经费3万元以加班费名义平均发放给本人在内的11名干部,扣除开具税务发票费用905元后,每人领取人民币2645元。2019年11月24日,陈社强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资金予以收缴。

2.铜仁市公安局万山分局特巡警大队副大队长谭猛私车公养问题。2019年8至9月,谭猛用特巡警大队公车加油卡为自己私车加油6次2108元和为下属私车加油3次407元,合计人民币2515元。2019年12月19日,谭猛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资金予以收缴。

3.玉屏侗族自治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社会事务办副主任吴言华违规发放福利问题。2016年3月,吴言华在任玉屏县亚鱼乡人民政府乡长期间,安排以785元/人标准购买59套运动服装,参加该县2016年“三八”妇女节体操比赛活动,其中超范围27人、超标准32人,违规使用资金共计人民币3.0315万元。2019年12月17日,吴言华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资金予以收缴。

4.印江土家族苗族自治县板溪镇水务站负责人张志滢违规操办酒席问题。2019年7月19日,张志滢以其母亲满70岁为由,在该县中兴街道某山庄违规置办酒席,共计收取礼金人民币2600元,其中涉及公职人员、村干部礼金共计人民币1000元,造成不良影响。2019年12月12日,张志滢受到党内警告处分,部分违纪资金予以收缴。(铜仁市纪委监委)

来源:贵州省纪委监委网站

(责编:顾兰云(实习)、陈康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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