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為群眾辦實事】

少女離家十八載,黔桂公安助團圓

2021年05月27日23:27  來源:人民網-貴州頻道
 

2002年10月15日,麻江縣杏山鎮良田村顏某(女,生於1984年6月,時年18虛歲)突然失蹤,家屬歷盡艱辛,歷時17年四處尋找,卻都是無果而終。

2019年3月29日,顏某的父母親來到麻江縣公安局刑事科學技術室尋求幫助,介紹了女兒走失的相關情況,並說明了女兒患有腦膜炎后遺症,存在一定程度的智力障礙。技術民警吳征春對二人的血樣進行採集后,送檢至黔東南州公安局刑偵支隊DNA實驗室檢驗並錄入《全國公安機關DNA數據庫應用系統》進行比對。於2021年1月27日發現與廣西壯族自治區隆安縣的婦女“余章蘭”基本一致。獲取檢驗結果之后,麻江警方及時與隆安警方取得聯系,隆安警方再次對“余章蘭”相關資料進行了認真核實,發現廣西的“余章蘭”與貴州的顏某姓名不相符、戶籍年齡不相符(廣西戶籍是1968年),年齡懸殊很大,“余章蘭”表達能力和生理智力均低於正常人,說不清楚走失的經過、不知道親人姓名、也不知道家在何方,請求再次復檢。為進一步確認比中結果,通過積極協調,廣西隆安警方於2021年4月23日將“余章蘭”血樣郵寄至黔東南州公安局DNA實驗室,與此同時,麻江縣公安局第二次採集顏某父母親的血樣,報送黔東南州公安局DNA實驗室進行復核檢驗,經再次檢驗確認:廣西的“余章蘭”就是麻江走失的顏某。

確認身份后,為幫助顏家親人團聚,黔東南州公安局黨委高度重視,安排DNA技術室主任陳飛同志牽頭協調工作,麻江縣人民政府副縣長、縣公安局黨委書記、局長歐光洪同志親自安排本局民警配合州公安局行動,於2021年5月25日帶領顏家親屬趕赴廣西,在隆安縣公安局的精心安排下,當日上午10點,顏家父母終於見到了失散18年的女兒。黔東南警方根據顏某及其家屬的意願,於5月26日下午成功將其帶回了家鄉。在“團圓行動”開始以來,這是黔東南首個通過DNA鑒定並認親成功的案例。目前,針對顏某18年前走失的原因,公安機關還在深入調查當中。

黔東南公安、麻江公安不忘初心、牢記使命,始終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思想,始終把人民群眾的期盼和要求放在心上、扛在肩上、落實在行動上,強化政法隊伍教育整頓成果轉化,積極作為、勇於擔當,主動為群眾解難題、辦實事,讓愛回家,幫助受害人一家的實現了盼望多年的團圓夢!(文/ 張成平)

(責編:潘佳倩、陳康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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