貴州制定規程

完善生態環境損害賠償案件辦理

2021年04月29日07:45  來源:人民網-人民日報
 

本報貴陽4月28日電 (記者黃嫻)記者日前獲悉:圍繞構建案件調查范圍清晰、案件辦理程序規范、磋商訴訟有序銜接、受損環境精准修復的案件辦理程序,貴州制定《貴州省生態環境損害賠償案件辦理規程(試行)》,形成了可操作性較強的生態環境損害賠償案件辦理指南。

《規程》明確,開展生態環境損害賠償工作包括啟動案件調查、啟動索賠、開展磋商、提起訴訟、生態環境修復等步驟。《規程》規定,在案件調查中,賠償義務人主動表示對賠償相關事項進行磋商的,可以先行啟動磋商,此措施首先可以鼓勵賠償義務人修復的主動性,其次更加有利於生態環境得到及時有效的修復。

《規程》還細化案件調查范圍,規定了生態環境損害賠償案件簡易程序和一般程序,將損害量化金額估算在50萬元以下的案件,賠償義務人對損害責任認定無爭議的,採用簡易程序辦理,其他採取一般程序辦理。

原刊於《 人民日報 》( 2021年04月29日 第 14 版)

(責編:吳鋒、陳康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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