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盤州市蕙通糧油銷售有限公司由於惡意侵犯商標持有人權益,被市場監管部門罰款12.54萬元。
2020年11月24日,吉林省馮女士來到盤州市市場監管局投訴稱,盤州有糧油銷售公司侵犯她的商標權違法經營“馮小丫”牌大米。
接到投訴后,盤州市市場監管局立即到盤州市蕙通糧油銷售有限公司開展調查,現場未發現被訴侵權產品。后經全面調查查實,該公司未與“馮小丫”商標持有人簽訂任何協議或合同,未經商標持有人允許,擅自銷售“馮小丫”商標侵權大米,且經營者存在極大的主觀惡意,當商標持有人馮某當面告知其經營的“馮小丫”牌大米系商標侵權產品並要求其暫停銷售時,該公司經營者不僅不立即停止侵權行為,還將剩余的450袋侵權產品一次性銷售給轄區一經營戶,並於當天全部運走以毀滅違法証據。
經查,該公司以21.7萬元的總價從吉林省一米業公司購進2090袋“馮小丫”牌大米,未履行進貨查驗、索証索票義務,不能証明該商品是自己合法取得,違法經營額達25.08萬元,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的有關規定,盤州市市場監管局對該糧油銷售有限公司處以罰款12.54萬元的行政處罰。
市場監管部門提示廣大經營者,知法、守法、合法,是企業立足市場的“三步曲”,不侵權、不“搭便車”、不冒牌才能壯大規模、走得長遠。( 陸長芹 儲玉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