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對各巡察組各項分值進行折算匯總,第八輪第三巡察組得分95.12分,其他三個巡察組分數略有差異,希望各組對照評分表,及時查找不足、整改完善。”近日,黔南州委巡察辦有關負責人在通報第八輪巡察工作后評估情況時說到。
為促進巡察工作規范化、程序化,黔南州制定出台關於巡察工作后評估辦法的相關規定,圍繞巡察報告質量、發現問題線索精准度、紀律作風三個方面細化了20項評分指標,每輪巡察結束后,由領導小組成員、巡察辦、紀檢監察部門、巡察組、被巡單位干部群眾五個主體對巡察組巡察質效進行綜合打分,推動巡察組進一步改進作風、提升能力。
據了解,巡察領導小組成員從“政治畫像、報告內容、問題定性”等方面進行評分;巡察辦對巡察組工作質量、信訪反映、開支情況等方面進行評分;紀檢監察部門召開問題線索專題研判會,就巡察發現問題線索精准度進行評分;巡察組作為自查對象,對執行六大紀律、中央八項規定精神、保密工作要求等進行評分;被巡單位干部群眾對巡察組紀律作風進行評分。通過實施“3+5后評估法”,巡察組巡察工作質效得到大幅提升。
在后評估工作結束后,根據各個評分的權重,綜合折算匯總得出各組的最終得分,總分在90分及以上評定為‘好’、90分以下80分以上為‘較好’、80分以下70分以上為‘一般’、70分以下為‘差’。連續兩次評估為‘好’的,年終評選為優秀巡察組,連續兩次評估總分低於70分的,由領導小組對有關同志進行提醒談話,視情況對相關人員進行調整。
“‘3+5后評估法’極大地激發了我們的工作動力。以前,想做好巡察工作,但是具體的目標要求總是比較模糊。現在,后評估評分體系就是我們做好巡察工作對照努力的內容之一。”州委巡察組巡察干部如是感嘆。
信任不能代替監督,監督者更要習慣在監督下開展工作。“‘3+5’后評估法是強化自我監督、管理、改進巡察工作、方式、方法的有力舉措,為開展好巡察工作樹立了正確導向,強化了工作責任,促使巡察工作有章可循,有據可依。”黔南州委巡察辦有關負責人表示。(黔南州委巡察辦)
來源:貴州省紀委監委網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