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 記者1月4日從烏當區了解到,該區制定“七項制度”,加強校園及周邊治安綜合治理,推動平安校園創建。
“七項制度”包括《校園及周邊治安綜合治理專項組會議制度》《校園及周邊治安綜合治理專項組辦公室會議制度》《校園及周邊治安綜合治理專項組專題會議制度》《校園及周邊治安綜合治理專項組信息工作制度》《校園及周邊治安綜合治理工作調研、督查制度》《校園及周邊治安綜合治理工作考核評比制度》《校園及周邊治安綜合治理專項組聯絡員工作機制》。
根據制度要求,校園及周邊治安綜合治理專項組全體會議原則上每半年召開一次,部署階段性校園及周邊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專項組辦公室會議原則上每季度召開一次,研究解決校園及周邊治安綜合治理的重大事項和突出治安問題﹔專項組專題會議可不定期召開,研究解決當前校園及周邊治安綜合治理工作面臨的突出問題,對校園及周邊治安綜合治理工作進行安排﹔專項組成員單位定期不定期向專項組辦公室報送本系統、本部門開展校園及周邊治安綜合治理工作情況、開展工作的重要經驗、重要情況、需要專項組協調解決的突出難點問題等。
制度還要求,對校園及周邊治安綜合治理工作中存在的問題,按照部門職責分工,由責任部門牽頭、相關部門參與,組成專項調研組每年開展調研督導,指導、督促、幫助地方、學校解決校園及周邊治安綜合治理中面臨的實際困難和問題﹔對各鄉(鎮)、街道校園及周邊治安綜合治理工作情況,實行年中檢查和年底考核評比﹔建立聯絡員工作機制,會商當前校園及周邊治安綜合治理存在的突出問題和採取的措施、辦法。
(貴陽日報融媒體記者 樊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