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 趙宇航
近日,貴州省紀委監委通報的十二屆省委巡視反饋問題整改不力典型案例中,有一起是銅仁市碧江區壩黃鎮辦理省委巡視轉辦信訪件不作為。面對巡視轉辦的信訪件,該鎮負責牽頭核實整改的副鎮長吳遠旺,不僅未進一步核實資金使用的真實情況,甚至僅憑目測、估算、聽取口頭陳述,便認定並回復不存在相關問題。
2018年8月,十二屆貴州省委第三輪巡視第九巡視組在巡視碧江區時接到舉報,盧某某是壩黃鎮太坪村田壩組建檔立卡分散供養五保貧困戶,家裡的房屋年久失修,被認定為二級危房,按規定應該享受補助1.5萬元。然而實際危房改造過程中,盧某某卻未能拿到1.5萬元的補貼。
壩黃鎮接到信訪交辦件后,責成該村包村領導、壩黃鎮副鎮長吳遠旺牽頭對該問題進行核實辦理。在處理信訪件的過程中,吳遠旺僅憑目測、估算、聽取施工方口頭陳述的方式便認定,盧某某戶危房改造資金1.5萬元已使用完畢,並回復給相關部門“不存在危改資金漏失、不知去向問題”。
“當時我們大概估算了盧某某戶危房改造的總造價是1.3萬元出頭,又找到了其委托實施改造的太坪村委會主任盧繼權,了解資金使用情況后,認為與他家應該享受的補助資金是差不多的。”吳遠旺事后說,當時沒有要求盧繼權提供工程量清單,也不知道他實際使用了多少資金。
“在盧某某家我們也問了他具體情況,但他是個五保戶,神志不太好,講話含含糊糊的,講的內容和我們看到的差不多,做好筆錄念給他聽后就喊他摁了手印。”吳遠旺在調查中交代。
不久后,碧江區紀委監委根據省委巡視組的整改要求,對全區危房改造項目整改情況進行專項督查。在對盧某某戶進行實地入戶調查后,工作人員發現危房實際改造情況與吳遠旺的調查結果大相徑庭。
盧某某戶危房改造項目僅給房屋外面部分木板打磨上漆、增加了少部分樓板房屋和院壩的硬化,危房改造實際隻開支了1.1413萬元,與建檔立卡貧困戶二級危房改造的補貼1.5萬元的標准相差甚遠,剩余的0.36萬元資金被村委會主任盧繼權佔為己有,嚴重損害了群眾的切身利益。
2019年2月2日,因還存在其他違紀行為,吳遠旺受到黨內警告處分。
“這都是我對巡視反饋問題重視不夠,工作作風不細致不扎實造成的,在今后的工作中我會認真加以整改……”吳遠旺向組織作檢討時說。
危房改造本是為住房危險、經濟貧困的群眾,解決最基本住房安全問題的政策,而吳遠旺卻用“差不多”思想解決巡視反饋問題,對整改要求敷衍、應付,是脫貧攻堅工作中形式主義、官僚主義的典型,嚴重損害了群眾利益,最終必將受到黨紀的嚴懲。
“要深入開展扶貧領域腐敗和作風問題專項治理和專項巡察,精准施治脫貧攻堅工作中的形式主義、官僚主義問題,把監督檢查全方位、無死角貫穿脫貧攻堅始終。”碧江區紀委區監委主要負責人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