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代表羅再龍:老小區 供電設施不能“老”

2020年01月18日16:28  來源:人民網-貴州頻道
 

人民網貴陽1月18日電(龍章榆)“花溪區47個供電設施產權不屬於供電局的小區中,20個是老舊小區,其中17個都存在各類供電安全隱患。”

針對工作調研中發現的上述問題,貴州省人大代表、貴陽市花溪供電局青岩供電所所長羅再龍,在貴州省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第三次會議上建議,由省住建部門牽頭,多部門聯動配合,從根本上消除老舊小區供電設施安全隱患。

羅再龍接受記者採訪。龍章榆 攝

羅再龍調研發現,老舊小區供電設施面臨“大問題”:運行年限長,長期無專業人員進行維護﹔大部分老舊小區無物業管理,有物業管理的小區,物業公司無能力對供電設施進行專業的維護。

“最為核心的是,初建時的房開公司大部分已不存在,特別是部分小產權及安置房的小區,供電設施的產權無法明確主體責任。”羅再龍說,這樣的小區一旦供電設施發生故障,不僅會給居民基本生活帶來不便,更會對小區居民的生命財產帶來極大的隱患。

針對以上情況,羅再龍提出三個步驟具體建議:由各區縣住建部門牽頭,成立由住建部門、社區網格服務人員、應急消防部門、房開公司、物業公司、供電企業等相關部門組成的工作組,明確工作職責,先對老舊小區的供電設施的安全隱患進行全面的排查。

根據排查的結果,由供電企業從專業的角度對供電設施的安全隱患進行定級(緊急、重大、一般)並制定出整改方案。住建部門再根據供電企業的隱患定級及整改方案,統籌協調實施整改,包括籌備資金(可啟用房屋維修基金)、組織物資及施工單位招投標、施工安全及質量檢查監督、驗收等工作。

之后,再建立長效機制,對已整改完成的老舊小區或暫無安全隱患的小區,由物業公司(業主)委托有相應資質的電力施工(檢修)公司進行定期運行維護,也可根據物業公司(業主)的意願,按相關政策要求將老舊小區的供電設施相關資產移交供電企業,由供電企業進行運行維護。

(責編:顧蘭雲(實習)、陳康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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