厂家起诉追欠款 法院判决“不用还”

原因:产品质量问题致被告损失、违规合同被判无效

2020年06月19日10:00  来源:贵阳晚报
 

本报讯 近日,遵义市某烟花爆竹生产公司将欠款近68000元的客户诉讼至当地法院。但令原告意外的是,法院判决“欠债不用还钱”。原来,因其产品质量有问题,给被告带来损失,同时还因原告违规,双方签订的合同被判无效。

2016年,某烟花爆竹生产公司股东付某代表公司与销售商吴某签订合同,由公司向吴某销售烟花爆竹。后来,公司向吴某供货,吴某支付了部分货款,尚欠67860元。

经多方协商,吴某仍未将欠款支付给公司,公司于是将吴某告上法庭。法院查明,在双方对账时,因原告销售给被告的部分烟花爆竹质量不合格,被派出所拉走销毁300多件,另有300多件存放在被告库房,另价值约为6万元的不合格烟花爆竹被被告自行销毁。

法院认为,该公司所供货中质量不合格,给吴某造成了损失,厂家没有按规定将生产和经营分开,双方签订的合同认定为无效合同。原告造成被告的损失与欠款相当,故法院判决被告不再支付欠款。 (黄宝华)

(责编:吴锋(实习)、陈康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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