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实施意见》

切实减轻中小学校和教师负担

2020年06月18日09:00  来源:贵州日报
 

本报讯 (记者 王雨)为切实减轻中小学教师负担,近日,贵州省委办公厅、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减轻中小学教师负担进一步营造教育教学良好环境的实施意见》,规范督查检查评比考核、社会事务进校园、抽调中小学教师等事宜,严格清理规范与教育教学无关的事项,并明确了减轻中小学教师负担清单。

《实施意见》提出,要统筹规范督查检查评比考核事项,全面清理精简现有督查检查评比考核事项,依法依规开展督查检查评比考核事项,改进督查检查评比考核方式方法。其中,要确保对中小学校和教师的督查检查评比考核事项,在现有基础上减少50%以上,清理后保留的事项实行清单管理。

在统筹规范社会事务进校园方面,《实施意见》提出,要规范部署扶贫任务,合理安排留守儿童包保和控辍保学工作、专项任务、城市创优评先任务、街道社区事务,科学安排有关教育宣传活动,坚决杜绝强制摊派无关事务,规范精简文件会议进校园,规范微信工作群、政务APP等管理使用。

《实施意见》还提出,要减少相关报表填写工作,规范精简各类报表填写,严格规范教育统计和调研工作,提升数据采集信息化水平。取消不合理考核培训任务,合理制定考核评估标准,提高学校管理水平,严禁安排教师参加无关培训活动。并减少抽调借用中小学教师,从严规范借用中小学教师行为,严格限制和规范有关部门对教师的借用。

按照要求,省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要把减轻中小学教师负担工作纳入对市级政府履行教育职责的评价内容,同时,要把减轻中小学教师负担作为教育督导和开学检查的重要内容。各级教育督导部门要坚持定期督导与长期监管相结合,将结果作为地方党政领导班子和有关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奖惩任免的重要参考,对于执行不力、落实不到位的要严肃问责。

(责编:顾兰云、陈康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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