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期遭家暴 法院给她“护身符”

禁止其夫的家庭暴力行为,若再动手施暴或将追究刑责

2020年06月05日08:59  来源:贵阳晚报
 

本报讯 6月3日,遵义市绥阳县法院蒲场法庭,向当地一名妇女发出人身安全保护令,以保护这名长期遭遇家暴的妇女。据悉,最近两年,该妇女的丈夫,以捆绑、持刀威胁等手段,对她实施家庭暴力。

妇女童某,家住绥阳县风华镇光明社区。1995年9月,童某与李某登记结婚,并生育两名子女。婚后,两人常因家庭琐事发生矛盾。

童某说,自2018年8月起,李某经常对她进行殴打,甚至用绳索将其捆绑限制人身自由,拿刀威胁、跟踪、恐吓,严重影响了自己的正常生活和人身安全。然而,囿于传统观念,童某不愿声张,也不愿意离婚,只得忍气吞声。

6月2日,实在不堪忍受丈夫家暴的童某向蒲场法庭递交申请,并提交了绥阳县公安局风华派出所接处警登记材料、受伤照片、询问笔录等材料,请求法院作出人身安全保护令。

蒲场法庭法官说,经审查,他们认为李某的行为符合家庭暴力的特征,童某的申请符合法律规定。

为保护童某的人身安全,6月3日,法庭作出人身安全保护令,禁止李某对妻子实施殴打、威胁、恐吓、跟踪等家庭暴力,有效期为6个月。

法官说,根据规定,在保护令生效期间,如果李某继续实施家庭暴力,将视情节处以罚款、拘留,甚至被追究刑责。(贵阳日报融媒体记者 黄宝华)

(责编:吴锋(实习)、陈康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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