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瓮安县人民政府网消息 5月28日以来,瓮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了头盔价格专项检查。
检查过程中,执法人员严查各头盔经营主体销售头盔的价格、仔细核对其进货价格、原销售价格及现销售价格,要求各经营主体明码标价,严禁出现囤货奇居、哄抬物价的行为。大部分商家均表示虽然现在头盔存货不足,只能满足消费者购买摩托车或者电动自行车时随车赠送,但也决不随意涨价,更不会串通涨价。检查过程中执法人员对各头盔销售主体进行价格提醒告诫,发放了《黔南州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安全头盔销售价格的提醒告诫书》,并将提醒告诫书张贴在相关销售单位醒目处,同时在瓮安县摩托车协会微信交流群(成员190余人)上传价格提醒告诫书,宣传告诫各经营主体严格遵守价格法。此次专项检查,共出动执法人员20人次,车辆5台次,检查经营主体102户次,发放张贴《黔南州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安全头盔销售价格的提醒告诫书》150余份,未发现囤货奇居、哄抬物价等违法行为。
下一步,瓮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将继续加大市场检查力度,对囤货奇居、扰乱市场等违法行为从严从快处理。(瓮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周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