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政协委员资艳萍建议:

将反家暴纳入教育机构在职人员培训

2020年05月25日14:23  来源:中国妇女报
 

  “我国对儿童的暴力有85.3%来自家庭。全国妇联2013年出版的《新时期中国妇女社会地位调查研究》中显示,10~17岁儿童遭到父亲和母亲家暴的分别为43.3%和43.1%。”全国政协委员、云南省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景洪市基诺卫生院副院长资艳萍用一组数据向中国妇女报·中国妇女网记者展示了家庭是儿童遭受暴力的主要来源。

  “而如何保护儿童免遭家庭暴力,学校、幼儿园无疑是重要一环。”资艳萍说。为此,今年全国两会,她提交了一份《关于切实开展反家暴教育和激活强制报告制度的提案》。

  资艳萍介绍,2016年3月1日反家暴法开始实施,当天教育部率先发布了《幼儿园工作规程》,贯彻反家暴法的规定,要求“幼儿园应当结合幼儿年龄特点和接受能力开展反家庭暴力教育,发现幼儿遭受或者疑似遭受家庭暴力的,应当依法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

  “但实际工作中,幼儿园、学校开展反家庭暴力教育的情况如何,尚无具体的信息,强制报告制度方面的进展,也主要体现在教育部和其他部门以及一些地方的教育部门先后下发的多份配套文件中。” 资艳萍说,但这些文件主要局限于困境儿童或留守儿童等特殊群体,而没有覆盖各级各类幼儿园、学校,即没有覆盖所有儿童。而且没有具体的报告规定,包括没有明确的报告方式和报告时限,没有问责措施,不利于报告主体履行义务。

  因此,资艳萍建议教育部尽快拟定指导性意见,以便于托幼机构和各级教育机构开展性别平等和预防家庭暴力教育。“建议幼儿园和普通学校/专业每年不低于4学时,师范、新闻传播、法律、公安、医疗护理、社工等专业,则需要开设性别平等和反家暴必修课或专业选修课。”

  此外,资艳萍建议将反家暴内容纳入对教育机构在职人员的业务培训。“幼儿园、中小学教职员工的入职培训和常规培训中,需要纳入识别、处理家庭暴力(包括履行强制报告制度义务)的内容,并作为对教育机构的评估指标之一。” 资艳萍说。

  对于如何进一步落实强制报告制度,资艳萍建议出台相关措施,包括从发现儿童受暴或疑似受暴到提交报告的时限、方式和程序,将应报告而未报告的责任具体化以利于落实和问责。同时确立履行报告责任时的豁免条件和相应的奖惩措施,包括在教育机构及其负责人的评估指标体系中,纳入包括性别平等和反家暴教育、强制报告的知晓和实施情况。(文/张明芳)

(责编:罗彬月、陈康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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