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民生银行贵阳分行发布打击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提示

2020年05月15日08:00  来源:人民网-贵州频道
 

5月14日,中国民生银行贵阳分行发布打击防范非法集资应知应会宣传提示,提醒市民注意防范一些不法分子打着“金融创新”区块链的旗号,通过发行所谓“虚拟货币”“虚拟资产”“数字资产”等方式吸收资金,避免公众合法权益受到侵害。

中国民生银行贵阳分行提示,此类活动并非真正基于区块链技术,而是炒作区块链概念行非法集资、传销、诈骗之实,其以“金融创新”为噱头,实质是“借新还旧”的庞氏骗局,资金运转难以长期维系。请广大公众理性看待区块链,不要盲目相信承诺,要树立正确的货币观念和投资理念,切实提高风险意识;对发现的违法犯罪线索,可积极向有关部门举报反映。(李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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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什么是非法集资?

非法集资是指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违反国家金融管理法律规定,向社会公众吸收资金的行为。我国法律有明确规定,非法集资是一种违法行为,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目前,在刑法上非法集资主要涉及到两个罪名,一个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一个是集资诈骗罪。

2、非法集资有哪些基本特征?

(1)未经有关部门依法批准或者借用合法经营的形式吸收资金;

(2)通过媒体、推介会、传单、手机短信等途径向社会公开宣传;

(3)承诺在一定期限内以货币、实物、股权等方式还本付息或者给付回报;

(4)向社会公众即社会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

3、非法集资金融诈骗活动的常见手段是什么?

(1)承诺高额回报。不法分子为吸引群众上当受骗,往往编造

“天上掉馅饼”“一夜成富翁”的神话,通过暴利引诱许诺投资者高额回报。为了骗取更多的人参与集资,非法集资者在集资初期,往往按时足额兑现承诺本、息,待集资达到一定规模后,便秘密转移资金或携款潜逃,使集资参与者遭受经济损失。

(2)编造虚假项目。不法分子大多通过注册合法的公司或企业,打着响应国家产业政策、支持新农村建设、实践“经济学理论”等旗号,经营项目由传统的种植、养殖行业发展到高新技术开发、集资建房、投资入股、售后返租等内容,以订立合同为幌子,编造虚假项目,承诺高额固定收益,骗取社会公众投资。有的不法分子假借委托理财名义,故意混淆投资理财概念,利用电子黄金、投资基金、网络炒汇、电子商务等新名词迷惑社会公众,承诺稳定高额回报,欺骗社会公众投资。

(3)以虚假宣传造势。不法分子为了骗取社会公众信任,在宣传上往往一掷千金,采取聘请明星代言、在著名报刊上刊登专访文章、雇人广为散发宣传单、进行社会捐赠等方式,加大宣传力度,制造虚假声势,骗取社会公众投资。有的不法分子利用网络虚拟空间将网站设在异地或租用境外服务器设立网站。有的还通过网站、博客、论坛等网络平台和QQ、MSN等即时通讯工具,传播虚假信息,骗取社会公众投资。一旦被查,便以下线不按规则操作等为名,迅速关闭网站,携款潜逃。

(4)利用亲情友情诱骗。不法分子往往利用亲戚、朋友、同乡等关系,用高额回报诱惑社会公众参与投资。有些参与传销人员,在传销组织的精神洗脑或人身强制下,为了完成或增加自己的业绩,不惜利用亲情、地缘关系拉拢亲朋、同学或邻居加入,使参与人员迅速蔓延,集资规模不断扩大。

4、当前非法集资金融诈骗类型主要有哪些呢?

(1)以“投资理财公司”为名的非法集资

(2)打着假“养老”旗号的非法集资

(3)以高价回购收藏品为名的非法集资

(4)互助平台实行传销与非法集资相结合

(5)购物返利形式的非法集资

(6)以“交易市场”为名的非法集资

(7)以“私募基金”为名的非法集资

(8)以“原始股和股权众筹”为名的非法集资

5、如何避免掉入非法集资陷阱?

面对非法集资的陷阱,要做到“四个不”:

一是对高息“诱饵”不动心。

二是对老板“实力”不崇拜。

三是对企业“背景”不迷信。

四是对熟人“热心”不轻信。

6、发现非法集资活动,应该怎么办?

一旦发现企业或者个人有非法集资违法犯罪活动,应当及时向

公安机关报案或者举报,由公安机关立案查处。作为集资群众要注意收集非法集资活动的证据,协助公安机关办案,切忌心存幻想,避免遭受更大的损失。

7、参与非法集资形成的风险及损失由谁承担?

非法集资属违法犯罪行为,根据我国法律法规,因参与非法集资活动受到的损失,由参与者自行承担,参与者利益不受法律保护。

(责编:顾兰云、陈康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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