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体推进纪检监察“三项改革”推动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2019年贵州省纪律检查体制改革综述贵申改

2020年04月16日09:01  来源:贵州日报
 

2019年,省纪委省监委坚持把改革创新要求贯穿纪检监察工作全过程,对党的纪律检查体制、国家监察体制和纪检监察机构“三项改革”一体推进、一体调度、一体统筹,推动完善党和国家监督体系,切实将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为实现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取得全面从严治党更大战略性成果提供有力保障。

政治巡视持续深化

全面贯彻执行中央巡视工作方针和巡视工作条例,结合实际制定《关于深化政治巡视巡察构建上下联动一体推进监督格局的意见(试行)》等指导性文件,构建省委组织领导、市州统筹安排、县区具体负责的工作模式,建立健全巡视巡察上下联动监督网。修订省委巡视机构与省纪委省监委机关、省委组织部、省审计厅等部门的协作配合机制,推动巡视监督与其他监督贯通融合,形成合力。截至2019年底,十二届省委已完成7轮对177个党组织常规巡视,覆盖率达63.9%,省委巡视组向省纪委省监委机关移交问题线索27件27人,向市县纪委监委移交问题线索1571件1244人。

政治监督持续加强

聚焦监督首要职责,强化政治监督,深化日常监督。加强对党中央和省委重大决策部署、习近平总书记对贵州工作重要指示精神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坚决整治不敬畏、不在乎、空泛表态、应景造势等问题。全省共查处违反政治纪律案件315件339人,其中厅(局)级干部11人。深入开展领导干部利用茅台酒谋取私利问题专项整治,出台有关禁止性规定和纪律处分规定,严肃查处利用茅台酒谋取私利问题397起,处理379人,督促取消通过违规违纪违法手段获得的茅台酒经营权。

派驻机构改革分类推进

制定深化派驻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及省管企业、省管金融企业、普通本科高等院校纪检监察体制改革3个具体实施意见,分类推进派驻机构改革。深化省纪委省监委派驻机构改革,坚持内涵式发展,重新设置省纪委省监委派驻机构,将33家派驻机构整合为24家,以序号命名,实现对103家省一级党和国家机关监督全覆盖。深化省管金融企业派驻机构改革,撤销3家省管金融企业纪委,设立省纪委省监委派驻第二十五、二十六、二十七纪检监察组。深化省管国有企业、普通本科高等院校纪检监察体制改革,在26家省管大一型国有企业和21家普通本科高等院校设立监察专员办公室,任命省管大一型国有企业、普通本科高等院校纪委书记为省监委驻企(校)监察专员,赋予一定监察权限。

内部体制改革稳步实施

制定《中共贵州省纪委贵州省监委机关监督执纪执法工作规范》,对监督、信访、问题线索、谈话函询、初步核实、审查调查、措施使用、审理、移送审查起诉、复议复查(复审复核)、监督管理等业务工作全流程进行细化。全面推进省、市(州)两级纪检监察机关“监审分设”改革。坚持内部监督与外部监督相结合,着力破解自我监督难题,稳步推进内部督查,强化内部监督;聘请20名省监委特约监察员,建立特约监察员制度,自觉接受外部监督。

(责编:顾兰云、陈康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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