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贵阳2月19日电 (陈晶晶)2月18日,民政部官网发布一则通知,根据《民政部财政部关于中央财政支持开展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民函〔2016〕200号)、《民政部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第五批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申报工作的通知》(民办函〔2019〕126号),在各地申报推荐的基础上,经专家评审,民政部和财政部共同确定北京市海淀区等59个市(区、州)为第五批中央财政支持开展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地区,并公布名单。贵州省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黔西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上榜。
通知要求,要严格指导督促各试点地区按照民函〔2016〕200号和民办函〔2019〕126号文件要求,结合当地防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工作实际,适时开展改革试点工作。民政部、财政部将适时组织开展试点成果评估验收,对验收不合格的地区将取消试点资格。
第五批中央财政支持开展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地区名单。来源:民政部门户网站
据了解,试点工作将重点围绕推进居家和社区智慧养老服务、推动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标准化建设、发展农村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等十大任务,提升社区养老服务依托能力,探索互联网+养老、家政+养老、物业+养老等多种服务模式,加快构建居家、社区、机构、医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综合体,不断提高综合应对人口老龄化的能力,以满足老年人日益增长的晚年生活需求。
统计数据显示,贵州省自2003年迈入老龄化社会以来,近20年间老龄人口增长迅速。截至2018年底,全省60周岁以上老年人口已达578.88万人,占总人口的16.08%;65岁及以上高龄老人379.08万人,占常住人口的10.53%。预计到2020年,全省60岁以上老年人口将超过600万人,失能和半失能老人达到100万以上。
据悉,截至目前,全国已有5批共203个市(区、州)成为中央财政支持开展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地区,其中贵州省有6个市、州入选,分别为:第三批贵阳市、六盘水,第四批遵义市、毕节市,第五批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黔西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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