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代表罗再龙:老小区 供电设施不能“老”

2020年01月18日16:28  来源:人民网-贵州频道
 

人民网贵阳1月18日电(龙章榆)“花溪区47个供电设施产权不属于供电局的小区中,20个是老旧小区,其中17个都存在各类供电安全隐患。”

针对工作调研中发现的上述问题,贵州省人大代表、贵阳市花溪供电局青岩供电所所长罗再龙,在贵州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建议,由省住建部门牵头,多部门联动配合,从根本上消除老旧小区供电设施安全隐患。

罗再龙接受记者采访。龙章榆 摄

罗再龙调研发现,老旧小区供电设施面临“大问题”:运行年限长,长期无专业人员进行维护;大部分老旧小区无物业管理,有物业管理的小区,物业公司无能力对供电设施进行专业的维护。

“最为核心的是,初建时的房开公司大部分已不存在,特别是部分小产权及安置房的小区,供电设施的产权无法明确主体责任。”罗再龙说,这样的小区一旦供电设施发生故障,不仅会给居民基本生活带来不便,更会对小区居民的生命财产带来极大的隐患。

针对以上情况,罗再龙提出三个步骤具体建议:由各区县住建部门牵头,成立由住建部门、社区网格服务人员、应急消防部门、房开公司、物业公司、供电企业等相关部门组成的工作组,明确工作职责,先对老旧小区的供电设施的安全隐患进行全面的排查。

根据排查的结果,由供电企业从专业的角度对供电设施的安全隐患进行定级(紧急、重大、一般)并制定出整改方案。住建部门再根据供电企业的隐患定级及整改方案,统筹协调实施整改,包括筹备资金(可启用房屋维修基金)、组织物资及施工单位招投标、施工安全及质量检查监督、验收等工作。

之后,再建立长效机制,对已整改完成的老旧小区或暂无安全隐患的小区,由物业公司(业主)委托有相应资质的电力施工(检修)公司进行定期运行维护,也可根据物业公司(业主)的意愿,按相关政策要求将老旧小区的供电设施相关资产移交供电企业,由供电企业进行运行维护。

(责编:顾兰云(实习)、陈康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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