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农村经济发展,农村住房条件得到明显改善,但随之而来的农村遗弃房也不断增加,这在一定程度上凸显了经济问题、生态问题和社会问题。”省人大代表、普定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刘周高在省十三届人大二次会议期间,提出了关于“解决农村遗弃房”的建议。
由于开展人大工作和脱贫攻坚工作,刘周高在农村看到了越来越多的遗弃房,于是便有意识地开展走访调研,想加快推动解决农村遗弃房问题。他将农村遗弃房分为五类:一是易地扶贫搬迁老旧房;二是农村危房改造后闲置的老旧房;三是地质灾害搬迁后的遗弃房;四是农村居民新建宅基地后未拆除的旧房;五是其他原因遗弃房。
刘周高建议,应把处置农村遗弃房工作纳入政府议事日程,针对农村遗弃房不同类别,分类实施,科学处理自建房后留下的遗弃房,同时严格执行“一户一宅”制度、易地扶贫搬迁和农村危房改造撤除遗弃房政策。
2019年7月,刘周高的建议得到了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积极回应,并采取了一些相应措施。
展望未来,刘周高表示,希望省有关部门能够将农村遗弃房问题纳入工作台账,按照相关规定有计划分步实施,同时加大解决力度,更合理有效地利用好有限的土地资源。(盛道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