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順市平壩區
安順市平壩區人民政府研究決定:
韓 冰 健同志任黔中新興產業示范園區對外招商聯絡辦公室主任,不再擔任區人民政府正科級督學職務﹔
鄭霞同志任安順市平壩區人民政府正科級督學﹔
胡志剛同志任安順市平壩區工業和信息化局(區商務局)副局長,不再擔任黔中新興產業示范園區對外招商聯絡辦公室副主任職務﹔
劉振權同志任安順市平壩區工業和信息化局(區商務局)副局長,不再擔任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夏雲分局局長職務﹔
鐘韜同志任安順市平壩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夏雲分局局長,不再擔任區工業和信息化局(區商務局)副局長職務﹔
張彩同志任安順市平壩區扶貧開發辦公室(區生態移民局)副主任(副局長)﹔
鄒美倫同志任安順市平壩區機關事務管理局(區接待辦公室)副局長(副主任)(保留正科長級)﹔
黃冠鑭同志任安順市平壩區棚戶區改造辦公室(房屋征收管理局)副主任(副局長)(試用期一年)﹔
徐煜同志任安順市平壩區新聞出版局局長﹔
譚榮同志不再擔任安順市平壩區新聞出版局局長職務﹔
袁小寧同志不再擔任安順市平壩區檔案局(區地方志編纂委員會辦公室、區檔案館)副局長(副主任、副館長)職務﹔
劉德龍同志不再擔任安順市平壩區農業機械服務中心(區農業機械局)主任科員職務﹔
范小清同志不再擔任安順市平壩區烤煙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主任職務。
安順市平壩區人民政府研究決定:
胡志剛同志正式任黔中新興產業示范園區對外招商聯絡辦公室副主任,任職時間從2019年12月起計算。
鎮寧自治縣
鎮寧自治縣各鄉鎮(街道)人民政府(辦事處),縣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門:
經2021年1月11日縣人民政府黨組會議研究,決定:
曾應兵同志任鎮寧自治縣人民政府辦公室副主任(試用期一年)﹔
張運濤同志任鎮寧自治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副局長(試用期一年)。
鎮寧自治縣各鄉鎮(街道)人民政府(辦事處),縣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門:
經2021年1月11日縣人民政府黨組會議研究,決定:
王 芳同志正式任鎮寧自治縣行政學校教研室主任﹔
李 平同志正式任鎮寧自治縣應急管理局副局長﹔
卜慶華同志正式任鎮寧自治縣農業綜合行政執法大隊大隊長。
以上同志任職時間從2019年12月起計算。
鎮寧自治縣各鄉鎮(街道)人民政府(辦事處),縣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門:
經2020年12月21日縣人民政府黨組會議研究,決定:
陳志芬同志任鎮寧自治縣教育和科技局正科長級督學﹔
周龍同志任鎮寧自治縣教育和科技局副局長﹔
袁靜同志任鎮寧自治縣財政局副局長,不再擔任鎮寧自治縣國庫收付中心(縣財政績效評估中心、縣財政監督檢查執法大隊)副主任(副隊長)職務﹔
羅海益同志任鎮寧自治縣文體廣電旅游局副局長﹔
譚光政同志任鎮寧自治縣統計局副局長﹔
李芳梅同志任鎮寧自治縣林業局副局長(試用期一年)﹔
熊領仙同志任鎮寧自治縣畜牧服務中心副主任﹔
魯仕法同志任鎮寧自治縣農業機械服務中心副主任﹔
曠伍元同志不再擔任鎮寧自治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副局長﹔
何港同志不再擔任鎮寧自治縣教育和科技局副科長級督學﹔
陸偉同志不再擔任鎮寧自治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縣城市綜合管理局、縣綜合行政執法局)副局長職務﹔
丁承孝同志不再擔任鎮寧自治縣市場監督管理局(縣知識產權局)江龍分局局長職務﹔
鄭仕雄同志不再擔任鎮寧自治縣農業機械服務中心副主任職務﹔
白英鳳同志不再擔任馬廠鎮監察分局局長職務。
鎮寧自治縣各鄉鎮(街道)人民政府(辦事處),縣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門:
經2020年12月21日縣人民政府黨組會議研究,決定:
熊順興同志挂任鎮寧自治縣衛生和健康局副局長,挂職時間1年,從2020年10月至2021年10月,挂職期滿挂任職務自然免除。
鎮寧自治縣各鄉鎮(街道)人民政府(辦事處),縣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門:
經2021年1月11日縣人民政府黨組會議研究,決定:
張運濤同志不再擔任鎮寧自治縣就業局局長職務﹔
李海建同志不再擔任鎮寧自治縣人民政府政務服務中心(縣投資促進局)副主任(副局長)職務。
(今日安順、平壩區人民政府網、鎮寧縣人民政府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