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力有序有效治理塑料污染(人民時評)

寇江澤

2021年01月19日08:30  來源:人民網-人民日報
 

強化源頭治理,抓住塑料制品生產使用的重點領域和重要環節,針對社會反映強烈的突出問題,分類提出管理要求

一年前,國家發展改革委、生態環境部發布《關於進一步加強塑料污染治理的意見》。據統計,目前已有廣東、江蘇等20多個省份發布本地新版“限塑令”,還有廣州等城市出台了更為嚴格的“禁塑令”。不可降解塑料袋、一次性塑料餐具等塑料制品將逐步減少直至被禁止使用,成為大勢所趨。

我國一直高度重視塑料垃圾的環境影響,早在2008年6月,我國就開始明令推動“限塑”,通過提高使用成本的方式減少塑料制品使用量。黨的十八大以來,我國從生態文明建設和高質量發展要求出發,進一步加強塑料污染治理,建立健全塑料制品長效管理機制,取得了有目共睹的成效。數據顯示,我國塑料袋使用量年均增速穩步下降,已由2008年前一度超過20%下降為目前的3%以內。2008年至2016年,超市、商場的塑料購物袋使用量普遍減少2/3以上,累計減少塑料購物袋140萬噸左右,相當於減排二氧化碳近3000萬噸。

從實踐來看,居民逐漸習慣塑料袋付費制度,同時,塑料袋替代產品推廣應用存在不足,電商、快遞、外賣等新業態蓬勃發展等諸多因素,導致舊有的“限塑”政策,已經逐漸進入到了效用遞減的瓶頸期。在這樣的背景下,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員會第十次會議審議通過《關於進一步加強塑料污染治理的意見》,由國家發展改革委、生態環境部聯合發布實施,為進一步治理塑料污染提供了新遵循、注入了新動力。

從國家出台升級版“限塑令”到各地積極跟進制定本地化政策,有力有序有效治理塑料污染成為下一階段的任務重點。黨的十九屆五中全會明確提出到2035年基本實現社會主義現代化遠景目標,其中就包括“生態環境根本好轉,美麗中國建設目標基本實現”。治理塑料污染,成為打贏污染防治攻堅戰、改善生態環境質量的迫切要求。眼下,各地各部門都在推進新版“限塑令”的落地實施,治理塑料污染的力度應進一步加強。特別是圍繞那些禁止、限制性規定,相關部門尤須加強執法和監管,嚴防不合格、不合規產品進入市場。比如,禁止使用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吸管,禁止生產和銷售一次性發泡塑料餐具、一次性塑料棉簽等要求,理應盡早得到落實。同時要常態化開展執法檢查和回頭看,確保相應目標要求真正實現。

塑料污染不是一朝一夕形成的,治理起來也無法一蹴而就。突出重點,有序推進,是治理塑料污染的重要方法論。要強化源頭治理,抓住塑料制品生產使用的重點領域和重要環節,針對社會反映強烈的突出問題,分類提出管理要求。積極推廣可循環易回收可降解替代產品,增加綠色產品供給,是一個重要手段,同時也要規范塑料廢棄物回收利用,努力形成更加完善的循環經濟系統。各地區、各領域應綜合考慮實際情況,合理確定實施路徑,積極穩妥推進塑料污染治理工作。推進“限塑”不能超越自身發展階段,不能“一刀切”,要兼顧可行性,把握好生態環境保護與生活便利的平衡點。

有力執行、有序推進,最終要落腳到有效實施上。政府要行動起來,做好引導與監管﹔企業要切實履行社會責任,走綠色發展之路﹔公眾要積極參與,踐行綠色生活方式。小小塑料袋,呼喚治理大智慧。建立健全各環節管理制度,形成共建共治共享的治理格局,一定能為治理塑料污染、建設人與自然和諧共生的現代化貢獻力量。

原刊於《 人民日報 》( 2021年01月19日 第 07 版)

(責編:吳鋒、陳康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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