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 (記者 何欣)法院、公安聯合成立金融案件聯合執行組,法院法官擔任組長,公安民警擔任副組長,法院干警組成組員﹔向金融機構建議在金融合同中增加貸款本息在5萬元至10萬元范圍內適用小額訴訟程序的約定條款﹔向金融機構建議在金融合同中增加電子訴訟條款……近日,為全面完成審判執行工作任務,觀山湖法院率先在全省組建專門的金融案件聯合執行組,鞏固綠色金融法庭成立近3年來的執行成果,全面護航觀山湖區良好的營商環境。
隨著貴陽市奮力推進“大扶貧”“大數據”“大生態”三大戰略,“引銀入筑”升級“引金入筑”,以貴州金融城為中心,輻射全市、全省的金融、大數據產業格局初步形成,綠色金融、網絡金融等創新金融產業迅速崛起。
“作為全市乃至全省金融、大數據核心區域的觀山湖區,同樣也是社會矛盾集中多發區域,各類案件均呈井噴式增長。”觀山湖區人民法院員額法官、聯合執行組組長李鑒航說,各類案件中金融案件增長趨勢尤為突出,每年以30%至50%的速率遞增,2019年觀山湖法院審結金融類案件3410件,預計今年收案將達到6000件。
觀山湖區人民法院綠色金融法庭自2017年10月成立以來,在審判執行金融案件的過程中,摸索出一套防控金融風險、推進轄區綠色金融建設可持續發展、為區域經濟營造良好營商環境的“121標化速裁+訴訟誠信獎懲機制”司法審判模式。但隨著案件急劇增加,案件執行成為制約綠色金融法庭發展的瓶頸。
“若生效裁判確定的內容得不到及時、有效的執行,司法裁判的公正、公平,社會正義的保障將被迫‘打折’。執行不到位,之前的諸多努力成果均將化為虛無。”李鑒航說,基於此,觀山湖區人民法院在綠色金融法庭設立金融案件聯合執行組,該執行組由法院、公安聯合成立,在法律准予的范圍內,提高執行組的送達能力、查控被執行人的財產能力。金融案件聯合執行組成立后,案件執行周期從6個月縮減至四個半月左右。
金融案件聯合執行組執行的大多數是綠色金融法庭審結的民事案件,執行組主要採用“執行工作流程節點化”工作模式,從立案到執行結案,每個人分節點、按時限處理相關事宜,以加快工作效率,提高執行結案時間,維護當事人的合法權益。
觀山湖區人民法院創新模式強化審判、執行管理、提升辦案效率,使觀山湖區政法委始終繃緊責任之弦、落實工作之責,在全區營造良好干事創業氛圍和比學趕超工作狀態的具體實例。
今年以來,觀山湖區多次召開工作調度會,傳達學習文件精神、安排布置工作、督查提醒履職盡責,截至目前,已召開全區政法工作會議2次、區委常委(擴大)會調度政法工作6次、各項專題工作部署會30余次,通過密集調度、多層面調度、各專項調度,確保全區政法機關和政法隊伍始終繃緊責任之弦、落實工作之責。同時,制定並印發《區委政法委員會議事制度》《區委政法委重大事項請示報告制度》《區委政法委委員述職制度》等七項規章制度,以制度的建設和實施為抓手,全面落實《中國共產黨政法工作條例》各項規定,進一步強化政法委的統籌協調職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