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以來,我省各級勞動人事爭議調解、仲裁機構立案處理涉及農民工勞動爭議案件14363件(其中勞動報酬類涉及農民工案件7253件),涉及農民工24267人,加強法治手段保障農民工合法權益取得積極成效,促進我省勞動用工法治環境不斷優化。
2019年8月,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最高人民法院等五部門《關於實施“護薪”行動全力做好拖欠農民工工資爭議處理工作的通知》下發以來,按照人社部工作部署,我省各級勞動人事爭議仲裁機構,對拖欠農民工工資爭議案件進行全面摸底排查,落實快速、限時辦結爭議案件要求,採取倒排時間表、記賬銷號等方式加強督查督辦,全面解決拖欠農民工工資案件超審限現象。
據介紹,我省人社系統以深入持續開展“護薪”行動為抓手,為農民工欠薪處理開辟了全程優先處理、簡易處理和限期審結的“綠色通道”。
規范仲裁立案程序,優先受理農民工工資爭議案件,符合立案條件的,當即立案﹔不符合立案條件的,及時說明理由並告知其他救濟渠道。受理仲裁申請后,及時將受理、應訴、舉証、開庭等通知書一次性送達雙方當事人。
實行快速審結,對包括工資訴求在內的多訴求案件,引導農民工將工資爭議及其他爭議分案申請,對工資爭議優先處理﹔對事實清楚、証據確鑿的案件,適用簡易程序,當庭裁決﹔對部分事實清楚的案件,就該部分先行裁決﹔對符合裁決先予執行條件的案件,依據農民工申請裁決先予執行。
加強要素式仲裁審理方式,強化案前引導,幫助農民工准確列明訴求﹔優化庭審程序,以案件要素為核心,梳理總結雙方爭議焦點,圍繞焦點進行審理,及時裁決﹔簡化裁決文書,對雙方無爭議的訴求事項進行簡要概括,對雙方有爭議的訴求事項逐項陳述,在援引法條后寫明最終裁決結果。
嚴格依法及時處理農民工工資集體勞動爭議。處理集體爭議案件均組成合議庭,由勞動人事爭議仲裁機構領導擔任首席仲裁員,依法及時審理﹔對人數眾多、涉案金額較大的農民工工資集體勞動爭議案件,由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主任親自承辦或挂牌督辦,做到優先受理、優先開庭、及時裁決、快速結案。
同時,在2020年5月1日,國務院《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條例》正式實施以來,為堅決落實中央及省委、省政府關於根治拖欠農民工工資問題的指示要求,省人社廳研究提出《關於統籌設立農民工維權崗的意見》,為被欠薪農民工精准提供“一站式”服務。指導推動全省各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整合信訪、勞動監察、調解仲裁工作力量,統籌設立“農民工維權崗”,集中受理農民工工資支付相關的舉報、投訴以及調解、仲裁申請,主動前移服務關口,為被欠薪農民工釋理說法,核對情況梳理証據,並依法准確引導其進入調處程序,在第一時間及時、高效響應被拖欠工資農民工提出的工資支付請求。
截至目前,全省共設“農民工維權崗”403個,其中,貴陽、遵義、安順、畢節、銅仁、黔西南、黔南等市(州)在市縣兩級人社窗口設立“農民工維權崗”﹔六盤水市、黔東南州等市(州)在市縣鄉級人社窗口以及調解組織設置“農民工維權崗”,並按規定配備專門力量負責工作值守和服務運行。(姚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