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黔南州委出台了《關於進一步加強政治巡察的意見》,並配套出台了人才庫管理、巡察干部培養監督管理、被巡察黨組織配合巡察工作、巡察工作后評估、巡察整改監督等5個制度。
“1+5巡察制度的建立,既是州委落實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重要抓手,也是推動全面深化改革、推動巡察與其他監督貫通融合的一項創新探索。”黔南州委書記、州委巡察工作領導小組組長唐德智在州委常委會上審議“1+5”巡察制度時說到。
近年來,黔南注重發揮巡察監督貫通黨內監督和國家監督各個環節的重要紐帶作用,積極探索整合監督力量、共享監督成果的有效路徑,努力構建內容協調、程序嚴密、配套完備、有效管用的巡察制度體系。出台的“1+5”巡察制度體系,將進一步推動黔南巡察與其他監督貫通融合、有效銜接,提升巡察工作質效。
“‘1+5’制度明確了健全縣級巡察機構定期向州委巡察機構匯報工作、報告重大事項等機制,並明確建立紀檢、組織、督查考評等有關部門協作配合機制,能夠確保情況通報、派員巡察、監督整改等各環節有效銜接、高效順暢。”黔南州委巡察辦有關負責同志說到。
據悉,在巡察干部監督管理培養方面,除了激勵措施,還把“嚴”的標准貫穿到了干部選配的全過程,對進入巡察組長庫及專業人才庫的人選資格條件、推薦程序進行細化;明確了縣(市)巡察辦主任要由同級紀委常委兼任;巡察辦主任、巡察組組長杜絕照顧性安排;凡有違紀違法等不良記錄者一律不能進入巡察隊伍等。
做細做實“后半篇文章”,實現對巡察組的有效監督,圍繞巡察組的紀律作風、巡察質量效果,明確了巡察報告、問題線索、紀律作風三個方面評估內容,每輪巡察結束后進行測評打分,對綜合評分連續2次低於70分的,將由巡察工作領導小組對巡察組有關同志進行提醒談話,並視情況對相關人員進行調整,對巡察中不擔當、不作為、亂作為的,將依規依紀依法嚴肅處理,堅決防止“燈下黑”。
(黔南州紀委監委)
來源:貴州省紀委監委網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