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南明区人民检察院收到了安某、禄某妨害公务案。据介绍,安某、禄某夫妻二人因在南明区小碧乡一工地讨要工资未果,安某一气之下便关掉了工地电闸,民警接到报警后立马赶赴现场了解情况,由于安某夫妻二人文化程度较低、法律意识淡薄,不顾民警劝阻,暴力阻碍民警执法,最终因涉嫌妨害公务罪被公安机关带回。
公安机关将二人提请逮捕后,南明区人民检察院经审查认为安某、禄某的行为事出有因,系农民工讨要工资的过程中做出的不理智行为。二人文化程度较低,缺乏相关法律知识,因自身权益得不到保障而冲动行事,到案后能主动配合公安机关调查,认罪悔罪态度较好,且均系初犯偶犯。同时,检察官了解到二人家庭困难,有老人子女需要照顾,如果将二人羁押势必对本就困难的家庭雪上加霜。综合考虑多方面因素后,为确保案件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区人民检察院在对案件作出不批准逮捕决定的同时,积极督促施工单位将二人的工资结清。

检察官在安某家中履行法律程序,进行普法教育。
据了解,该案移送到检察机关审查起诉后,承办检察官第一时间与安某、禄某夫妻取得联系。因家中有74岁的瘫痪老人以及三个未成年子女需要照顾,家庭又属于该村建档立卡贫困户,夫妻二人在被释放后回到了四川省凉山彝族自治州会东县铅锌镇竹色村老家。承办检察官考虑到如果要二人主动到检察机关履行法律程序,不仅家中老人小孩无人照料,往来费用也是一笔不小的开支,于是决定亲自前往二人家中送法上门。

检察官在安某家中履行法律程序,进行普法教育。
四川省凉山彝族自治州会东县铅锌镇竹色村距贵阳市700余公里。6月11日,承办检察官与公安机关办案人员一路辗转,经过十几个小时的奔波来到了竹色村,并立即开展工作,对二人依法履行了法律程序,并对二人宣告不起诉。同时,对二人及家庭成员开展释法说理,普及维权相关法律知识及方式方法,告诫二人要吸取经验教训,维权时一定要合理运用法律,不触碰底线,不冲动行事。
安某夫妻对检察官的到来感到非常意外,感谢之余也真诚地表达了认罪悔罪的态度,表示如果能够早些了解到相关法律规定,便不会做出这种差点遗憾终生的行为,之后会运用法律手段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当天,承办检察官代表南明区人民检察院对二人及家庭进行了慰问。

送去慰问品。
检察官及民警离开时,二人一直送到了村口,并再次表达了感谢,感谢南明检察机关对二人作出不起诉决定给他们改过自新的机会,更感谢检察官能站在他们的角度考虑办案实际情况,千里迢迢送法上门。
检察工作绝不是搭建与人民隔绝的堡垒,而是构建与人民沟通的桥梁,检察事业的温度在于与人民的距离。一直以来,南明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官始终坚持主动靠近人民,倾听人民心声,把关系人民群众的每一个小案当成大事来办,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文/图 姜小强、金方椿)
贵州频道微信公众号
贵州频道手机版
贵州频道新浪微博
贵州频道头条号黔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