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通讯员 陈文芬)近日,《毕节市高质量发展目标考核办法(试行)》出台,围绕考核指标设置、目标过程管理、考核结果运用等方面对高质量发展成效进行精细化考核。
突出“大党建”统领地位,充分发挥党建在考核工作中的“引擎”作用,将“大党建”工作考核得分作为其他工作考核得分系数,其他工作考核得分按实际考核得分乘以该系数进行二次计算。抓住“大党建”统领经济社会发展全局这个“牛鼻子”不放松,引导各县(区)、各部门在“大党建”和高质量发展工作上两手抓、两手硬,促进党建与经济社会发展同频共振。
围绕毕节市委二届八次全会提出的经济社会发展思路,将县(区)、市直单位年度工作目标从以前的个性(差别化)目标、共性目标两个板块统一调整为“大党建”目标、建设贯彻新发展理念示范区目标、高质量发展目标三大板块,差别化制定考核内容和标准,因地制宜调整目标体系,将原有“大扶贫”目标调整为“乡村振兴”目标、“大安全”目标调整为“平安毕节建设”目标等,发挥考核“风向标”和“指挥棒”作用,推进毕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