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节市出台办法一体化考核巡察工作

2021年06月11日17:52  来源:人民网-贵州频道
 

近日,毕节市围绕推动新时代巡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目标任务,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制定出台《2021年度毕节市巡察工作考核办法》,切实推动县(自治县、市、区)党委(党工委)履行好落实好巡察工作主体责任,精准落实政治巡察要求,抓实成果运用,更加有力有效发挥巡察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的作用。

《考核办法》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以实现巡察工作高质量发展为出发点和落脚点,把中央、省委关于新时代巡视巡察工作的决策部署和工作要求作为依据,结合实际,从党委(党工委)落实主体责任、推进政治巡察、推进巡察整改、巡察机构队伍建设及管理监督、巡察宣传及规范化建设等5个方面27项量化考核内容,做到考核任务明确、内容具体。

《考核办法》明确,从日常动态跟踪、半年中期调度、年终全面考核等方式进行考核,注重过程跟踪督导,并明确了考核程序及评分标准,突出定性与定量相结合,同时,将考核结果运用到全市年度目标考核,促进县(自治区、市、区)党委(党工委)推进巡察工作更加抓具体抓深入抓精准。

“我们出台《考核办法》,是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关于巡视巡察工作的决策部署和工作要求的具体行动,是精准落实政治巡察要求的有效抓手。下步,将以量化考核为抓手,着力在精准化、规范化、标准化、常态化、长效化方面持续发力,不断推动全市巡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毕节市委巡察办相关负责人表示。( 徐洋)

(责编:李永馨(实习)、陈康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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