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扶贫资金拨付不到位问题不仅仅是违反财经纪律,还应考虑到落实中央脱贫攻坚政策部署不到位方面”“关于意识形态、扫黑除恶等工作,不能简单看被巡察单位学了没有,留痕了没有,而是要看实际效果、看群众评价”……这是望谟县委巡察办与各巡察组就巡察报告进行集中会商的一个缩影。
今年以来,黔西南州望谟县以全流程衔接、全方位协作,深入推进“组办会商”模式,通过会商更准定性问题、更实反映问题,给被巡察党组织精准“画像”,进一步提高巡察报告质量,确保政治巡察方向不偏。
在工作实践中,成立调研会商组,逐一对被巡察单位的巡察推进情况进行调研会商,了解各巡察组工作开展情况,听取巡察组成员意见,向组长、副组长、联络员及组内人员征求好经验、好做法,平行分享至其他组。根据不同组别分类召开“诸葛亮会”“头脑风暴会”,对各组存在的难点问题进行集体“攻关”,发挥集体智慧,同商共论,及时解决巡察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共同研究下一步工作和需要关注的重点。
针对巡察中发现的突出问题、典型问题以及需要向纪检监察机关、组织部门或相关单位移交的重要线索,巡察办、巡察组逐一面对面的交流讨论,紧扣“三个聚焦”,对报告政治站位、问题定性、语言表述进行逐一商讨。同时,创新巡察工作模式,从规范制度入手,在巡察组内部推行巡察报告问题底稿制度,由巡察组对巡察过程、巡察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真实、完整、规范记录,对发现问题的证据进行系统收集整理,作为支持巡察报告、形成巡察工作成效评价的依据和证明,对照问题底稿进行逻辑推敲,确保指出的问题定性准确、印证全面。会后,巡察组针对会议提出意见建议对问题清单进行修改,提交巡察办再次逐级审阅完善报告,为高标准、高质量向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汇报做好充分准备。
截至目前,望谟县共召开组办会商40余次,会商改稿200余次,共提出修改意见建议300余条。除了组办会商,望谟县不断完善巡前问题线索提供和巡后问题整改督察督办机制,健全巡察与纪检监察、审计等部门协作机制,推动政治巡察高质量发展。
“推动巡察标本兼治,必须闭合巡察发现问题、处置问题链条,做到有‘前手’、还得有‘后手’。我们坚持把组办会商作为深化政治巡察、增强工作实效的重要环节,实现巡察组与巡察办之间情况互通和工作互动。”望谟县委巡察办有关负责人表示。
(黔西南州纪委监委)
来源:贵州省纪委监委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