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区文明委工作安排,2019年10月25日,区精神文明办、区统战部(群团部)联合下发了《关于开展新蒲新区首届文明家庭评选活动的通知》(遵新文明办〔2019〕10号)文件,在全区范围内开展新蒲新区首届文明家庭评选活动。
前期,区宣传部通过916频道《新蒲新区新闻》、“微新蒲”公众号发布了评选公告,各镇(街道)党委(党工委),区直部门、派驻单位党委(党组),区直属机关工委、区属国有企业广泛开展了评选宣传发动,并按评选标准及相关要求积极组织开展了推荐申报工作,截至11月10日,区评选领导小组办公室共收到85户家庭,经区评选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了初审,共审核筛选保留了60户家庭。11月29日至12月3日进行网络投票工作,网络投票参与点击率达1147545人次,累计投票数达337731票,获得第一名票数多达36872票,达到了广泛宣传发动网民参与的目的。12月12日,区评选领导小组办公室召集成员单位区组织人事部、区纪检监察工委、区统战部(群团部)、区公安分局、区卫健局、区精神文明办召开评审会,对候选家庭事迹进行了再次审核,在评审过程中,做到公平公正原则,坚持评选标准、原则导向、参考指标。并将候选家庭报请区纪检监察工委、区公安分局、区卫健局进行政审后,建议评选万志春等25户为新区首届文明家庭并进行表彰。将建议表彰名单提交区文明委领导审定后,同意以区文明委的名义命名表彰万志春等25户为新区首届文明家庭。
2020年4月3日,新蒲新区精神文明办、新蒲新区统战部(群团部)联合下发表彰文件,决定授予万志春等25户家庭新蒲新区首届文明家庭荣誉称号,此次表彰活动旨在以榜样的力量引领和激励广大家庭参与文明家庭创建活动,带动广大家庭崇德向善、见贤思齐。(新蒲新区融媒体中心)